2025年1月18日 星期六

道教為本之經濟原則

 以道教為本之經濟原則,深受道家哲學之濡染,著重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以及於經濟活動中遵循「道」之原則。此等原則非著重於追求物質之無限擴張,而更注重內在之平衡、知足常樂,以及對自然與社會之責任。茲列舉數項核心原則,並附相關之道家經典出處:

一、順應自然,無為而治:

  • 道教以為「道」乃宇宙萬物之本源與運行規律,人類當順應自然,不妄為、不強求,以達與自然之和諧統一。「無為」非謂什麼皆不做,乃指不妄加干涉、不強行變易事物發展之自然規律,任事物順其自然而發展。於經濟活動中,此意味著尊重自然資源,避免過度開發與破壞環境。
  • 經文出處:《老子·道德經》第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道德經》第三十七章:「道常無為而無不為。」

二、知足常樂,清靜寡欲:

  • 道教提倡清靜寡欲,以為過度之物質追求,將使人迷失本性,失去內心之平靜與快樂。於經濟活動中,此意味著適度消費,不貪婪、不浪費,追求物質與精神之平衡。
  • 經文出處:《老子·道德經》第四十六章:「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老子·道德經》第十二章:「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馳騁畋獵,令人心發狂;難得之貨,令人行妨。是以聖人為腹不為目,故去彼取此。」

三、柔弱不爭,以退為進:

  • 道教推崇柔弱謙下之品德,以為柔能克剛,弱能勝強。於經濟競爭中,不宜過於強勢與爭鬥,而應以柔克剛、以退為進,於看似退讓中尋求發展之機遇。
  • 經文出處:《老子·道德經》第七十八章:「天下莫柔弱於水,而攻堅強者莫之能勝,以其無以易之。弱之勝強,柔之勝剛,天下莫不知,莫能行。」;《老子·道德經》第六十九章:「吾不敢為主,而為客;不敢進寸,而退尺。」

四、和諧共生,天人合一:

  • 道教強調人與自然、人與人之間之和諧共生,以為萬物皆由「道」所化生,彼此之間息息相關。於經濟活動中,此意味著注重合作共贏,關懷社會,維護生態平衡,實現可持續發展。
  • 經文出處:《莊子·齊物論》:「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為一。」;《莊子·大宗師》:「夫道,有情有信,無為無形;可傳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見;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極之先而不為高,在六極之下而不為深;先天地生而不為久,長於上古而不為老。」

五、返璞歸真,重德輕利:

  • 道教追求返璞歸真,回歸自然純樸之狀態,以為道德較物質利益更為重要。於經濟活動中,此意味著重義輕利,以誠信為本,不唯利是圖,追求經濟效益與道德價值之統一。
  • 經文出處:《老子·道德經》第十九章:「絕聖棄智,民利百倍;絕仁棄義,民復孝慈;絕巧棄利,盜賊無有。」;《老子·道德經》第三十八章:「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

六、珍惜資源,儉樸節約:

  • 道教提倡珍惜自然資源,反對浪費與奢侈,以為過度之物質消耗將破壞自然平衡。於經濟活動中,此意味著節約資源,提倡可持續之生產與消費模式。
  • 經文出處:《老子·道德經》第五十九章:「治人事天,莫若嗇。」(此處之「嗇」有節儉、珍惜之意。)

需注意的是,道教並非完全排斥經濟活動與物質生活,而係強調於追求物質之同時,更要注重精神層面之提升,以及與自然及社會之和諧共生。此等原則於現代社會,對於應對環境問題、促進可持續發展、構建和諧社會,仍具重要之啟示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