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美夢之宅難可及
昔所謂美夢者,家有其宅,業有所依,乃安身立命之基,然今此夢愈難企及矣。觀其因,非獨房價高昂,且諸多隱費,如產稅、保險、修繕與他費並舉,皆壓於肩,故使眾人望屋興歎。
時下,尤以少壯之輩,嘗為宅主之望,漸成鏡花水月。此輩或終其一生不能得宅,或至垂老始有所得,其影響廣及社會,或遷徙於外地,尋覓可居之所;或對立於舊有社會秩序,致風波四起。
居宅難得,因何所致?其一,金策之失,資產泡沫由之生。聯邦策者施財貨之策,意在提振經濟,然資金湧入,不肖之徒或大資本家借此囤積,擾市場之衡。其二,外資流入與私權基金滲透,致宅產成投機之器,令平民難問津。
至於宅產之本性,原為安身之居,非謀利之器。然世人多視宅為財,將之置於投機之列,致夢遠而宅昂,斯大勢之偏也。或有論者疑當前宅市泡沫將破,蓋因此價非常態,惟若不破,則宅不可平。
況且,宅產之世代流轉,亦因稅法之變多阻。先者傳其宅於後,因增值稅之累,或令後者不得安享其利,舊夢之繼承恐難。
觀此世,宅產為夢,夢漸難及;財策為治,治反失衡;少者為盼,盼若夕光。是故,宜重新審視宅產之位,去其投機之性,復其居家之本,庶可令安宅美夢重歸世間。
此議,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