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塞之道:以約束理論解醫院病床滯塞之患》
一、撮要
醫院之大患,在於醫者判其病已癒,而不能即日遣返者,蓋因社會照護與安居之資未備也。病床久占,致新患者不能入住,其患蔓延,環環相扣,至醫院上下皆困。今以「制約理論」觀之,析其本末,求其本因,布十二策,務在不增財用、不增勞苦、不損療質而暢其流也。
二、核心矛盾(衝突圖)
目標(A): 施以高質而及時之療護,保患者之命與尊。
要素 | 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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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需一): 醫院須保有適量之病床 | |
D(B之必要條件): 病癒者宜速遣返 | |
C(需二): 出院患者須得安全妥適之後續照護 | |
D’(C之必要條件): 社會照護與住屋先備方可遣返 |
其衝突也: 欲保病床之流通,必速遣癒者;然欲保出院之安妥,又須俟外援既備。然外援稀薄,致不得遣返。上下兩難,而目標遂難達。
三、不良現象(UDEs)
一、病床已滿,急診壅閉
二、候床者擁塞於走廊與車中
三、手術延期,尤及癌病與複雜症
四、已癒者久占病床,為所謂「延誤出院者」
五、病患隱私與尊嚴受損,衛生條件亦下
六、醫者勞苦過度,意志疲頓
七、草率遣返,致復診或病情復發
八、病院損財,信譽亦傷
九、民怨沸騰,信任不再
四、現實狀況圖(略述)
社會照護與住居未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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癒者不得遣返
↓
病床被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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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患不能入住
↓
急診擠壓、手術取消、照護失序
↓
醫者疲憊、患者苦痛、財政虧空
五、本因之根
所信之誤也:「唯有正式之照護與住處可保出院之安」。
然實則:多病患所礙者,非醫事,乃瑣務——若居家整潔、交通安排、少人照應,皆可由家與社解決,非須金財聘人也。
六、五項創意解法(不增財、不遲延、不增苦、不損質)
一、出院協同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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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護、社工、地方官每日會於一處,共議何人可遣、何事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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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添人力,乃調分時力,使資訊通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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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求者,簡政協同,速決瓶頸。
二、鄉里助歸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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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教堂、清真寺、社區組織合力,招志工為將出院者備其家:清潔、整理、備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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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屬瑣碎,非醫所宜為,亦無需醫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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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禮讓為上,安病者心,速返其家。
三、照護協調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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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點名癒者之難,移交予志工或親屬處理(如佈置、聯絡、水電等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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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社工負擔,速療者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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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制度之引導,無混亂之虞。
四、借用空房為安養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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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館、學舍、空置公寓可為臨時歸所,待照護到位再返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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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千金之病床不及此等之費,權衡之下,得以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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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需醫護輪班,惟設一簡易照看制。
五、藥師遠程隨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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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後二三日,由藥師電話或視訊詢其服藥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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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防誤服或漏服,減回診與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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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得騰出精力,病者安心,醫療品質不減。
七、結語
病患之流,塞於出院之道。求其因,不在無錢,乃在無法。破其誤信,化其衝突,善用人與物之已有者,使社會與醫療同體運作,不但能復危於平,亦能轉患為機。
制約理論之旨,在於見關鍵、解衝突、疏壅通流。今之策,非謀於紙上,實可行於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