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戒律分為出家人戒(比丘/比丘尼)與在家人戒(居士戒),下面將詳細說明:
📘 一、出家人前20條戒律(比丘戒)
出家人的戒律記載於《四分律》《十誦律》《根本說一切有部律》等,主要依《四分律》四波羅夷、十三僧殘、兩不定等根本重罪展開。前20條通常是:
🧾 【前四條:波羅夷罪(Parājika,犯者必須還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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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淫(與人交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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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盜(竊取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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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殺生包括自殺、教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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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語(謊稱自己證果)
出處:《四分律》:「若比丘與女人交會者,波羅夷……」
解釋:這四條一犯即自動失去比丘身份,稱為“根本罪”。
🧾 【第五~十七條:僧伽婆尸沙(僧殘,須懺悔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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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觸女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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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女人單獨無人處共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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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女人塗身、按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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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語挑逗、調戲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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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女性給男子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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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女性做月經、懷孕、分娩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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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意教人邪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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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藏財物不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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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人違反戒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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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不淨食(違施主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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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瞋打人造成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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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謠或挑撥離間僧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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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受戒之名而圖利
🧾 【第十八~十九條:不定罪(疑似重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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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獨與女言語曖昧(可能犯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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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施女施物有私意,恐涉淫行
🧾 【第二十條:波逸提(輕罪)中的重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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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有金銀財寶(不得持有現金、黃金、貴金屬)
📖 戒律來源說明:
以上戒條出自《四分律》卷第二至卷第八,依律藏系統整理。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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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羅夷,譬如斷頭,不可復接……」(《四分律》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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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丘不得藏金銀寶物……」(《四分律》卷八)
🏡 二、在家人頭5條戒(五戒)與補充戒律
✅【五戒】(佛經稱為「人天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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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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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偷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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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邪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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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妄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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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飲酒
📖 出處:《增一阿含經》、《善生經》、《優婆塞戒經》等
「若優婆塞持五戒者,不墮三惡道,得人天福報。」——《優婆塞戒經》
➕ 補充:在家菩薩戒常見前20條內容(《優婆塞戒經》《梵網經》)
條次 | 條文內容 | 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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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殺生 | 包括不教人殺,不歡喜殺,不隨喜殺 |
2 | 不偷盜 | 不取未與,不助人竊取 |
3 | 不邪淫 | 婚外性行為或損人道德者 |
4 | 不妄語 | 含謊言、綺語、兩舌、惡口 |
5 | 不飲酒 | 防亂性、失念、生諸過失 |
6 | 不賣酒、不教人飲酒 | 社會與慈悲倫理考量 |
7 | 不賣武器毒藥 | 不助人造業 |
8 | 不誣衊三寶 | 指毀謗佛、法、僧 |
9 | 不破壞僧團 | 挑撥、鬥爭、造謠等行為 |
10 | 不食五辛 | 包括蒜、蔥、蒜苗等刺激性食物 |
11 | 不妨礙他人修行 | 含嘲諷修行者或妨道場清淨 |
12 | 不貪施物 | 對布施物起貪染心 |
13 | 不行不正經營 | 含賭博、欺騙、色誘等職業 |
14 | 不自讚毀他 | 出於競爭、驕慢 |
15 | 不見利忘義 | 貪財忘友、因利害壞善心 |
16 | 不聚財不施 | 應樂於布施 |
17 | 不障他佈施 | 見人布施而譏諷阻擋 |
18 | 不擾亂家庭 | 婚姻破壞、家庭不和 |
19 | 不偽裝佛弟子行惡 | 以佛門名義造惡業者罪更重 |
20 | 不忘念正法 | 常憶念佛法,不背道而行 |
🧘 小結:出家與在家戒律比較
項目 | 出家人 | 在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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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目數量 | 比丘250條,比丘尼348條 | 五戒、八關齋戒、十善等 |
性質 | 嚴格修行規範,追求解脫 | 基本道德,修福修慧 |
重罪後果 | 波羅夷→失資格 | 犯戒可懺悔,不失為佛弟子 |
精神核心 | 清淨離欲 | 善法止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