賑濟與民生:英倫國食與華夏粥廠之比較
引言:
歷觀史冊,凡遇危難之時,各國皆竭力賑濟困厄之民。本文將比擬英倫國食與華夏粥廠,兩者雖異,其賑濟之功則同。然其史事背景、運作方式及結果,皆顯善意與社會結構、未料之果之複雜交織。
史事背景:
- 英倫國食: 起於兩次世界大戰,以應糧食配給與經濟困頓之需。一九四七年《公民食肆法案》欲將此戰時措施轉為平時之舉。
- 華夏粥廠: 其史悠久,溯及中華歷代王朝。每遇饑荒、天災、民亂,常設粥廠以濟民,多彰顯儒家之社會責任。亦見於華人在南洋諸地。
目的與運作:
- 英倫國食:
- 目的: 戰時供平價營養膳食於勞工階級,以保公平分配,振奮民心。
- 運作: 多由地方官府營辦,供標準膳食於公眾場所,受政府規章所限。
- 華夏粥廠:
- 目的: 於危難之際,供粥於貧民,以防餓死,安定社會。
- 運作: 或由官府,或由善堂,或由富戶營辦,供粥為主,多為臨時應急之舉。
未料之果與「劣境原則」:
- 貧民院與「劣境原則」:
- 英倫貧民院,尤以一八三四年《貧民法修正案》為甚,乃「劣境原則*」之典範。
- 此原則旨在使受濟者之境,劣於外界最貧勞工,以防其賴於救濟。
- 例: 粗食寡供,骨肉分離,惡服加身,苦役累日。
- 未料之果: 淪於非人,遭人唾棄,徒增困苦。
- 英倫國食:
- 雖不及貧民院之苛,亦有難題。
- 未料之果: 範圍有限,膳食單調,遭人輕視,戰後因民風轉變而衰。
- 華夏粥廠:
- 粥廠雖善意,亦有難題。
- 未料之果: 效用隨資源與官府而異。或有貪墨,或供不應求,或質不均。
結論:危難、善意與未料之果:
- 應對危難: 兩者皆顯社會應對戰亂、饑荒之需。
- 善意之難: 貧民院、國食、粥廠皆證善意或因弊端、施行不當、未料之果而受損。
- 境況之要: 興衰皆受史事、文化、經濟所限。
- 濟民之難: 濟民之舉甚難,需善意,亦需洞悉民情、社會動態與未料之果。
- 貧民院之「劣境原則」警示吾等,善意之舉亦可致深重惡果。比擬兩者,吾等當慎謀遠慮,兼具同情,以史為鑒,免蹈覆轍。
*「劣境原則」與貧民院:
- 定義: 「劣境原則」乃一八三四年《英倫貧民法修正案》之要旨。謂受濟者之境,劣於外界最貧勞工。
- 緣由: 欲防人賴於救濟,以減貧民法之耗,倡自力更生。
- 施行之例:
- 苛境: 貧民院刻意為惡。
- 骨肉分離: 夫妻、親子入院即分,以斷人倫,防人舉家入內。
- 惡服: 囚服加身,以奪其身,視為受濟之人。
- 寡食: 粗食寡供,僅足苟活,難以舒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