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30日 星期日

綠色巨人之守護:倫敦城公司與漢普斯特德荒原之恆久責任

 

綠色巨人之守護:倫敦城公司與漢普斯特德荒原之恆久責任

夫倫敦城公司者,乃管治倫敦「方圓一英里」之地之獨特而具歷史意義之機構也,然其所負之責,頗出人意表:蓋其竟為漢普斯特德荒原之管護者也。此荒原廣袤而為人所珍,蜿蜒於京城之北境高地,其關係之奇特,非始於今日,乃植根於倫敦行政史之特定時刻,亦足見該公司於管轄廣闊綠地方面所具之既有專長與資源也。

蓋公司之涉足漢普斯特德荒原,非因地利之便,亦非循傳統地方政府之職責也。荒原者,於十九世紀末方歸公有,初則由都會廣域之機構所轄。迨一九八六年大倫敦議會(GLC)廢止,事乃有變。為重分配GLC之資產與職責,政府頒布《一九八九年倫敦政府重組(漢普斯特德荒原)令》。此法既出,蓋因地方保育團體憂慮荒原之管轄權將為諸地方自治市所分割,遂力奔走呼籲,終使法令規定,自一九八九年三月三十一日起,荒原之所有權與管轄權皆移交予倫敦城公司。

其決策之理,蓋有多端。公司素有成功管轄廣袤綠地之績,以利倫敦居民,尤以艾平森林與海格特伍德為著。此等經驗,使其具備保育、公眾通行管理以及此類事業之複雜財政與後勤需求之必要專長。且於移交之時,倫敦城公司之財政狀況,或較卡姆登與巴尼特諸地方自治市為穩健,故能提供維護荒原所需之長期投資。此承諾更因漢普斯特德荒原信託基金之設立而益固,該基金初獲一千五百萬英鎊之捐贈,以助荒原之營運之資也。

今之倫敦城公司,甚重其為漢普斯特德荒原守護者之責。此可見於專設之漢普斯特德荒原警察隊,此乃一獨特之警力,專司確保荒原及其遊客之安全。該隊終年運作,徒步、乘騎、乘車巡邏,執行地方法規及相關刑律,並與大都會警察廳合作處理較為嚴重之案件。其存在,尤以常見之騎警,為每年數百萬遊覽荒原之民眾提供了可見之安心。此外,公司亦僱傭公園巡邏隊,著重於社區互動及依據情報應對反社會行為。

維護漢普斯特德荒原之財政投入甚巨,倫敦城公司每年耗資逾五百萬英鎊。此巨額開支涵蓋諸多方面,自園藝管理、基礎設施維護,以至警察隊之人力配備及諸如珍貴之泳池等設施之維護皆在其列。荒原雖亦有諸多收入來源,然公司視其財政投入為對公共資產之重要投資,此資產為倫敦帶來可觀之社會、環境及經濟效益,據估遠超其維護成本。

揣測潛在之棄守:

縱然此承諾看似堅定不移,然亦有疑問生焉:倫敦城公司是否終將棄其於漢普斯特德荒原之責乎?雖於可見之未來似不可能,然吾人可揣測若干潛在然極其渺茫之情境,以及伴隨此決策之理由:

可能棄守之原因(極其臆測):

  • 災難性且持續之財政危機: 若倫敦城公司遭遇前所未有且曠日持久之財政危機,嚴重影響其「城之現金」儲備及其資助非核心活動之能力,則維護如漢普斯特德荒原此等龐大且昂貴之資產或將受審視。然此或需真正之系統性財政崩潰方能致之,蓋荒原之開支相較於公司整體財政活動而言,尚屬溫和。
  • 核心職責之根本轉變: 若公司之主要職責,現既包含其作為方圓一英里之地方政府之角色,亦涵蓋其對倫敦綠地及文化機構之更廣泛責任,若此職責經歷激進且受政治驅動之轉變,則對漢普斯特德荒原此等外部資產之關注或將減弱。然此將需公司之歷史身份與宗旨發生重大變革。
  • 不可預見且難以承受之成本: 諸如荒原遭遇重大環境災害,需耗費巨額且持續之修復費用等災難性事件,或將嚴重耗竭公司之資源,使其或可辯稱,此責任對一非地方政府而言已難以承受。
  • 政治壓力與法律變更: 未來政府或可透過立法行動,決定將漢普斯特德荒原之管轄權移交予他方,或為地方自治市,或為新設之大倫敦公園管理局。然此或將遭遇強烈反對,蓋荒原現有之管理穩定,然此仍為理論上之可能性。

棄守之理由(若果真發生):

若倫敦城公司於極其渺茫之情況下尋求放棄其於漢普斯特德荒原之責,則其或需構建一套令人信服之理由:

  • 專注於核心職責: 其或可辯稱,其首要之責在於方圓一英里之內,而管轄其直接管轄範圍之外之龐大資產所帶來之財政與行政負擔,正將資源從其對其選民(城內之商戶與少量居民)之核心職責上轉移。
  • 財政之審慎: 其或可援引難以承受之財政壓力(如災難性危機之情境),並辯稱繼續資助荒原將危及其履行其他基本職能之能力。
  • 更「在地」之管理: 其或可建議,漢普斯特德荒原此等地理上獨立之區域之管理,更適宜由直接對主要使用者(卡姆登與巴尼特之居民)負責之地方當局處理,儘管現有安排有其歷史緣由。
  • 法律之規定: 若未來政府頒布法令強制移交,則公司僅為遵守法律而已。

荒原之最終結果(若遭棄守):

倫敦城公司棄守漢普斯特德荒原之後果,將極大程度上取決於何方接管其責:

  • 移交予地方自治市(卡姆登與巴尼特): 此乃一九八〇年代保育人士所憂慮之情境。荒原或將在行政上被分割,或將導致管理上之不一致、投資水平之差異,以及更容易受到各自治市預算限制之影響。人們或將憂慮長期資金之保障以及發展壓力之潛在影響。
  • 設立新之大倫敦公園管理局: 一個擁有更廣泛資金來源之專責機構或可提供穩定之管理,然過渡期間或將出現混亂與不確定性。
  • 國家信託或類似慈善組織: 將荒原移交予大型保育慈善機構或可確保其長期保護與管理,然亦可能涉及公眾通行方式之改變或會員制度之引入。
  • 疏於管理與衰敗: 在最壞之情況下,若未能確保合適之替代管理結構與資金,荒原或將面臨疏於管理、資金不足以及其景觀與設施之逐漸衰敗。

結論:

縱然歷史之淵源以及倫敦城公司所展現之承諾皆暗示其將繼續守護漢普斯特德荒原,然未來之事,終究難以盡言。唯有極其罕見且重大之事件之匯合,方有可能導致公司放棄此珍貴之綠地。若此情景果真發生,其理由或將著重於財政之必需或其核心宗旨之根本重塑。荒原之最終命運,則將取決於其他機構是否願意且有能力承擔其長期照護之重責。然就目前而言,倫敦居民或可安心,此「綠色巨人」仍處於能幹且盡責之掌管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