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6日 星期二

馬力之說:營銷之術,化為動力之衡

 

馬力之說:營銷之術,化為動力之衡

昔未有車輿、耕犁之機,亦無賴電可用之世,若欲運重磨穀,汲井出泉,負載山積,皆賴一物:馬也。馬者,世之勞力之本也,其力可謂巨矣。

時有巧匠詹姆斯·瓦特者,新鑄蒸汽之機,光澤粲然。其器號稱能勝多馬之力,然欲人棄其素所倚仗之良駒,而就此喧囂未習之物,何以服之?於是乎,營銷之術生焉,而「馬力」之名亦由此始。

瓦特與其合夥人馬修·博爾頓,所售非徒一器,乃一理念也。然欲解說此嶄新之動力,其力幾何,何以示人?彼等需一法,使潛在之買家能明其所能為。而世人所知最強者何物耶?誠然,馬也。

於是,瓦特乃精算細籌(或亦略有誇飾),約略估量一壯健之挽馬,於一分鐘之內所能成之功:舉一定之重,至一定之距。既而宣稱其蒸汽之機,能當「十馬之力」云!

試思之:頃刻之間,蒸汽機之抽象動力,頓成可視之物。非繁瑣之技藝解說,乃可想像十匹壯馬,不懈勞作之狀。此乃創立情感之聯繫也。人皆知馬,曉其力之巨。瓦特以其機比於熟知之強物,遂能藉彼之理解,使其發明益顯可觀,而尤要者,易於理解也。

此非冷硬之理,乃關乎情之所繫。賴馬耕耘之農夫,立即可悟此能代馬之機,其潛力無窮。礦主亦能預見,無需飼養照料數十之牲,而產量自增。

其效甚著,「馬力」之名遂固。縱使蒸汽之機日新月異,新力迭出,吾人猶以彼初之獸力,衡量其輸出之能。今之汽車,與真馬毫無瓜葛,然猶言其馬力幾何。

馬力之說,良足警示吾人,人者,非盡如所自詡之全然理性之物也。往往決策之由,乃在於所感之熟悉、相關與情感之共鳴。詹姆斯·瓦特非徒巧工,亦乃黠慧之營銷者,深諳善喻之力,與人對其牲畜之情感聯繫。其所售非徒動力,乃以強力之機,代易勞役之理念也——而此,則至關重要矣。




一機械馬力,約等於七百四十五點七瓦特。

茲列其初之定義及其今之等價:

初之定義:詹姆斯·瓦特定一馬力為一分鐘內,舉三萬三千磅之重,至一英尺所需之功。

換算為瓦特:藉物理之理,吾人可將此初之定義,換算為動力之標準國際單位,瓦特(W)也,即每秒一焦耳。其換算之率約為:一馬力等於七百四十五點七瓦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