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8日 星期日

山姆大叔之黏指:戲解美利堅之稅賦之苦

 

山姆大叔之黏指:戲解美利堅之稅賦之苦

嗟夫,美利堅之稅制,其繁複猶如感恩節後,爾叔父酩酊之餘所取之棋局。明知其有規矩,又疑有人暗中作弊,終局之時,徒覺囊中羞澀,而腦中紛亂。

且試剖析此等朝廷婉言(然實堅決)索取爾之血汗之法:

一曰聯邦所得稅(「謝爾勞作」之稅):此乃自爾之薪俸中,徑取其一巨擘者也。爾之所得愈豐,山姆大叔則愈「悅」,其所取之份亦愈鉅。譬如反向之生辰宴,爾之所獲愈多,則所予者亦愈眾。曰此稅以供道路、戰機等要務。然爾所見者,多為其消逝於虛擬之境耳。

二曰銷售稅(「噫,爾欲購物乎?」之稅):方謂所得稅後,尚餘些許銀兩,忽焉!銷售稅至矣。無論精緻之咖啡,抑或新襪一雙,乃至深夜可疑之披薩,州郡有時連城市,皆欲分一杯羹。此乃天道之示,世間之物,其價恆非標籤所示也。

三曰財產稅(「賀爾有產,吾猶可徵之」之稅):爾既有幸置產乎?善哉!然每年尚須納財產稅。猶如向朝廷租賃己之房產也。莫言償清抵押,爾尚有一永久之室友,名曰「稅務估價員」。曰此稅以助地方學校及公務,固善矣……然稅單至時,則另當別論。

四曰資本利得稅(「爾竟能以智取財?吾當分潤之」之稅):爾勇涉投資之險,竟獲利乎?擊掌稱慶!然爾售出盈餘之股,或增值之地時,朝廷亦欲分取爾之「資本利得」。猶如爾之無聲合夥人,唯於分紅之時方才現身。

五曰遺產稅(「縱至黃泉,亦難逃吾掌」之稅):方謂爾可安息,遺澤後世之時,尚有遺產稅(或曰「死亡稅」,有甚言之者如此稱之)。若爾之遺產足夠豐厚,朝廷將受爾最後之饋贈。此乃稅賦之終極絕唱也。

或有謂此制公平且為國之運作所必需者。或爾內心深處,亦勉為贊同之。然實情每覺此制之設,非為簡便,亦非為爾之個人財富自由。猶如一複雜之網,而爾則為困於其中之小蟲,時時被吸取些許精華(即金錢)。

故下次爾報稅之時,或見結賬之額外費用時,但當記住:爾正參與一宏偉之美利堅傳統。此乃撓頭搔耳,低聲抱怨,而終須納稅之傳統也。蓋在自由之邦,追求幸福往往伴以巨額之稅單。不必客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