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真相與資訊的區別:多角度詳盡解析
「事實」(fact)、「真相」(truth)和「資訊」(information)這些詞彙經常被互換使用,但在哲學、法律和數據管理領域中,它們卻各自擁有嚴格且不同的定義。
事實 (Fact) 與 真相 (Truth)
兩者的根本區別在於其性質:事實是一種客觀、可驗證的現實,而真相則是一個更為主觀、具哲學性的概念,它是指一個陳述或信念與現實或公認標準相符的性質。
案例解析
法庭上為何要求陳述「真相」(Truth)
在法律環境中,證人宣誓時必須說出「真相、全部的真相、且只有真相」。這種措辭強調了一個比單純羅列事實更為宏大的範疇:
追求實質真相 (Substantive Truth): 庭審的目標是建立實質真相—實際發生的客觀現實—而非僅僅蒐集孤立的數據點。
超越孤立事實的完整性: 「真相」要求證人提供一個完整而誠實的陳述,包括他們的觀點、記憶和意圖。一個證人可以陳述一個事實(例如:「當時是綠燈」),但卻隱瞞另一個關鍵事實(例如:「我在綠燈時邊滑手機邊開車」)。雖然單個陳述為事實,但其整體陳述卻是不真實(untruful)的。
真相是陳述的屬性: 從哲學角度來看,真相是陳述、主張或命題的屬性。當證人宣誓說出「真相」時,他們承諾自己所說的一切都將與現實(即事實)相符。宣誓一個獨立的事實(如「地球是圓的」)是沒有意義的;他們宣誓的是自己主張的真實性。
法律的最終裁決: 法庭將所有證據和證詞的真實性結合起來,依據法律的舉證標準(例如:排除合理懷疑)來達成一個法律真實,即一個事實認定。
資訊 (Information) 與 事實 (Fact) 的區別
資訊和事實之間的關係是層次性的,通常以「數據-資訊-知識」的層次結構來理解。事實可以是資訊的一個單元,但資訊通常是經過處理、組織或情境化的事實或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