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8日 星期日

利維坦的增長:論證非自由體制下的經濟繁榮

 

利維坦的增長:論證非自由體制下的經濟繁榮



反方論證:為何經濟體能在缺乏自由支柱的情況下繁榮

歷史與經濟學者經常引用**「後發優勢」「國家主導動員」**來解釋為何在限制性環境中仍能產生繁榮。

一、 集中資源動員的高效率

在工業化早期,破碎的市場可能效率低下。中央集權政府可以繞過自然形成的「市場腹地」,通過行政手段強制將資本、勞動力和原材料導向鋼鐵、半導體等戰略部門。

  • 案例: 1930 至 50 年代的蘇聯。儘管完全沒有私有財產保護或資訊自由,它仍從農業社會轉型為工業強國,甚至能擊敗納粹德國並發射衛星。

二、 「秩序」作為獨立司法的替代品

雖然獨立司法是解決爭端的理想方式,但強大且可預測的威權穩定性可以作為臨時替代品。只要政權保證會保護「特定」的受寵投資者或國企,資本就會湧入。因為在這種情況下,「政治承諾」為 20 年的投資回報率提供了足夠的確定性,即使缺乏正式的法律護盾。

三、 透過「國家資本主義」進行定向創新

資訊自由對於「原創思想」的產生至關重要,但對於**「模仿型增長」**(趕超階段)而言並非必不可少。國家可以通過獲取外國技術,並在受控的市場中進行規模化擴張來實現繁榮。

  • 案例: 1960、70 年代的南韓與台灣。兩者都在戒嚴或威權體制下創造了「經濟奇蹟」,當時資訊受到限制,人員流動受控,司法獨立性有限。國家「強行」催生了市場的形成。

四、 「結果的安全」高於「權利的安全」

在所謂的「政策試驗場」中,缺乏私有財產保護往往被巨額的國家補貼所抵消。如果眼前的利潤率(由廉價勞動力和國家支持的壟斷驅動)高到足以彌補長期法律安全感的缺失,投資者往往會容忍被徵收的風險。


總結

反方論點表明,經濟增長是資源對齊的結果,而不僅僅是自由的產物。 雖然自由模式能創造最具「韌性」的經濟,但威權模式能通過粉碎內部摩擦,強行將國家推入工業時代,從而創造最具「爆發力」的早期增長。然而歷史也證明,這種「奇蹟」在趕超階段結束後,往往難以轉型為可持續的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