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8日 星期一

三十六載之闕生:一胎政影下之人數之失

三十六載之闕生:一胎政影下之人數之失

自一九八〇年至二〇一六年之間,中國施行減育之政,禁約滋繁,歷三十餘載。今以簡明之法,推算其勢:若中國於此諸年,悉依天下平均之生率,而非實際所行,則其少生之數,當以億計。中率估之,約闕生二億六千萬;寬估則約自一億五千萬至四億之間。其所以累至於斯者,以一九八〇年中國之民,已逾九億八千萬,天下生率又高於今時;大國抑育數十年,勢所至也。

然生育之減,非一端所致。夫生率之興衰,繫於經濟之隆替,城鄉之變遷,婦女受學之深淺,節育之普及,風俗之移易,及官府之政教。中國自七十年代即倡「少生」之風,至一九七九、八〇年尤申明其法,俗稱「一胎之令」。其施行之際,賞罰並行,地方吏治,或有籍籍;史牒與報章,皆載有強制節育、迫令墮胎之事,其害於人倫,已為世所議。

然而,此諸數字,非徒為史記,實關今日國計民生。闕生既久,則壯丁之數日減,老者之比日增,舉國之社會、財政、兵農、養老諸制,皆受其勢。雖近年稍弛成法,縱許二胎、三胎,然少壯本已不生,歲月既往,不可復追。昔年所不生者,今不可補也。

是故有三議:
其一,計數宜明。國家之政,貴在可考,生率之算,能使世人洞見勢之所往。
其二,方法殊途,義理大異。以教化、以扶助而民自願減育,與以威壓而迫其不生,其情理判然。中國舊制,志願與強制並存,宜為後世詳考,以資信義。
其三,人口之勢,行於數十年之間。欲振生息,必賴長久之策,並重家計、教化、女權、社會之安,使家室願生,而非徒弛禁令而已。

終之,數者,記人間之變;然其背後者,皆本可生之命。此計雖為近似,然足使人深省:以備記錄,以為存思,以見前車之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