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交通樞紐上蓋為治:通盤之策
徒繫意於「舊址棄地」,則失「開天之空」之大用也。凡今既有之車站、車廠,其上虛空,皆可化而為宅,第如香港、星洲、東京諸城,已試而行之矣。
此策所創,乃於城市中央別得新地:既「交通既備」(可行以運輸導向之發展,TOD),又「基礎既成」(減其通水電諸費)。其以「空權」造構之術,今已臻熟,只需於構架之間為隔音、減震之計,非復別設新基址也。
其利乃系統而顯著:
一、可即時生財。
於此「無本空間」所建之屋,售租之利,可反哺基下之公共運輸,使財流自成善環。
二、乘客與安寧俱增。
居民即居於樞紐,客流自盛;人煙不絕,則車站晝夜有常安之象。
三、減民往返之勞。
既無「末里路」之苦,通勤時省而人多捨車,亦助淨零與清氣之志。
四、成就都心之新核。
上蓋之地,可設所需之商鋪、細業、社服,使凡車廠車庫之地,皆化為生氣錯落之混融市鎮。
開此「空權」之鎖,則住房之患可解,而交通、安全、經濟三者亦並進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