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與檔案之梏:束縛華夏之民遷徙與社會流動
夫數十年來,有二制焉,若官府之繁文,曰戶籍,曰檔案,已深植於中華之社會肌理,巨細靡遺地左右黎民之生計與命運。雖近代革故鼎新,經濟勃發,然此二制雖迭有變通,猶若無形之巨力,箝制個人之遷徙,窒礙社會之升沉,其勢未衰。欲識今日中華社會之奧妙,溯其淵源,察其今用,實乃要務。
夫戶籍之制,即戶口登記之法也,其端始於二十世紀中葉,乃往昔既有之緒制,今加完備而成。初衷蓋在調劑民之居處,尤以鄉邑與都邑之間為甚,兼以時艱物匱,俾能統籌給予。然不久,戶籍遂轉為控馭民生之具,亦為人生命運之要樞。凡民之戶籍所繫,必有所指之地域,或其誕育之地,或其父母所籍之所。此看似簡略之登記,實則主宰乎民之所享諸般要務,如教化、醫藥、居所,乃至隸屬於官府之職位機遇,皆由此定之。
戶籍之制所肇之鴻溝,莫過於鄉居與城居之判。往昔,持有城籍者,恆享較優之教化、較善之醫藥、較穩之業事。反觀鄉籍之人,每困於其所籍之地,若欲遷徙都邑以求發展,則往往受阻於獲取此等要務之途。雖有革新之舉,使小邑之戶籍流轉稍易,然彼資源匯聚之巨都,猶然嚴守其城籍之限。此實為二元之民籍,人之所生之地,竟能預定其所享之基本權利與機遇,億萬斯民之向上流動,遂受其重梏。蓋有才俊之士,生於僻壤,或僅因戶籍之故,難以企及都邑之人所易得之教化與仕途,其阻礙之巨,殆難以逾越。
與戶籍之地域之限相輔者,乃檔案之制,亦曰人事檔案之法。此制立於社會主義之世,乃個人生平事蹟之詳盡記錄,終身相隨。其所載者,細至學業之成就、職業之履歷,廣及政治之歸屬、考績之評定,乃至懲處之記錄,皆詳載於冊。此卷宗隨人一生,輾轉於學府與職所,尤以官府所屬之機構為甚。
檔案之制於個人遷徙與社會流動之影響,雖較為隱晦,然其勢亦甚廣遠。夫人情往來,官場舉薦,往往重於泰山,而檔案則猶如官方之憑信,至關重要。縱有微瑕之記錄,亦能蒙塵蔽日,阻礙仕途之晉升,限縮進修之機遇,乃至波及政治之前程。此制遂滋生謹言慎行之風,蓋因人皆知其言行將被永久記錄,或將為日後所累。
且檔案之制,縱使能破戶籍之限,亦能為欲轉業或遷居異地之人,增添諸多官僚之阻。凡欲移轉檔案於異機構或跨越州界,其手續繁瑣,耗時費日,往往需經多方之批示與認可。此官僚之滯礙,實能使人困於不適之職位或地域,難以他求更佳之發展。譬如,有巧匠欲由國企轉入異地之私企,或將因檔案之移轉艱難,而使其新職之機遇受損。
雖近數十年來,為應社會經濟之變革,戶籍與檔案之制皆有所革新,然其根本之架構與要旨,猶然大體未變。戶籍之制依然調控乎基本公共服務之享用,並維繫一定程度之居所分隔,尤以巨都為甚。檔案之制則續為官府所屬機構管理人事之重器,其影響個人之仕途與社會地位之潛力,亦未稍減。
此二制之長存,於中華之公平與個人自由,皆引發深切之疑問。贊同者或謂其於人口眾多之國,乃維繫社會秩序、調劑資源之必需;然反對者則指其助長不均,限縮個人之擇,阻礙自由流動之勞動力之發展。圍繞戶籍與檔案之革新之爭論,實反映乎日新月異之社會中,國家控馭與個人志向之間固有的張力。
總而言之,戶籍與檔案之制,皆生於特定之歷史與政治背景之下,已於中華社會留下難以磨滅之印記。雖歷經變通,其於個人遷徙與社會流動,猶然施加顯著之影響,既有顯而易見之藩籬,亦有潛在無形之束縛,左右乎億萬斯民之人生軌跡。欲明今日中華之繁複,欲解追求更大社會公平與個人自由之持續挑戰,則深知此二制之恆久之力,實乃關鍵。其梏雖稍有鬆弛,然其存在,猶然可感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