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8日 星期六

華爾街貪婪為本之經濟原則

 以華爾街貪婪為本之經濟原則,實非正統經濟學之範疇,乃指某些投機者於金融市場中,奉行唯利是圖、罔顧道義之行徑。此等原則並無明確之典籍出處,多見於坊間流傳及影視作品之描繪,實為對市場失序及人性弱點之警示。茲略述其要旨,並析其流弊:

一、逐利至上,不擇手段:

  • 此為華爾街貪婪原則之核心,謂為求最大之利潤,可不惜一切手段,無視法律規範與道德約束。內線交易、操縱股價、散佈謠言等不法行徑,皆為其所用。
  • 相關例證:電影《華爾街》(Wall Street)中之戈登·蓋柯(Gordon Gekko)即為典型代表,其名言「貪婪是好事」(Greed is good),實為對此種心態之辛辣諷刺。此語雖出自虛構角色之口,卻反映了部分市場參與者之真實寫照。
  • 相關流弊:此種行徑易導致市場失序、損害投資者權益,甚至引發金融危機,危害整體經濟之穩定。

二、短視近利,投機取巧:

  • 此等投機者往往著眼於短期利益,不顧長期發展,熱衷於高風險之投機活動,企圖於短期內獲取暴利。此種心態易使其忽視風險管理,最終可能血本無歸。
  • 相關例證:二○○八年金融海嘯,即與部分金融機構過度擴張信用、從事高風險之次級房貸業務密切相關。此等行徑,實為短視近利之典型。
  • 相關流弊:此種投機行為易造成市場泡沫,一旦泡沫破裂,將對經濟造成嚴重衝擊。

三、恃強凌弱,巧取豪奪:

  • 於資訊不對稱之市場環境中,部分掌握優勢資源者,常利用其資訊優勢,欺瞞散戶投資者,從中牟利。此種行徑,實為對市場公平原則之嚴重踐踏。
  • 相關流弊:此種行為將損害市場之公平性與效率,打擊投資者之信心,阻礙市場之健康發展。

四、無視責任,推卸擔當:

  • 部分投機者於獲利時,將功勞歸於己;一旦虧損,則推卸責任,不願承擔後果。此種缺乏責任感之行為,實為市場道德淪喪之表現。
  • 相關流弊:此種風氣將敗壞市場之道德風氣,加劇市場之不穩定性。

五、以訛傳訛,誇大其詞:

  • 為達其牟利之目的,部分投機者常散佈不實消息,誇大市場行情,引誘投資者盲目追捧,從中獲利。
  • 相關流弊:此種行為將擾亂市場秩序,誤導投資者之判斷,造成不必要之損失。

綜上所述,以華爾街貪婪為本之經濟原則,實為對市場弊端及人性弱點之負面寫照。此等原則不僅違背了市場之公平、公正原則,亦與社會之道德倫理相悖。吾人應引以為戒,於經濟活動中,當秉持誠信、穩健之原則,方能於市場中長久立足,並為社會之繁榮做出貢獻。

需強調者,此等原則並非華爾街之全貌,更非所有金融從業人員之行為準則。華爾街亦有許多秉持專業操守、致力於市場健康發展之人士。吾人於看待此等現象時,應保持客觀理性之態度,避免以偏概全。

此外,相關電影如《大賣空》(The Big Short)、《Margin Call》等,亦從不同角度描繪了金融市場中之貪婪與風險,可供參考。

佛教為本之經濟原則

 以佛教為本之經濟原則,深受佛陀教誨及佛教義理之薰陶,著重於心性之淨化、知足寡欲、慈悲利他,並將此等理念融入經濟活動之中。此等原則非以追求物質之無限擴張為鵠的,而更注重內在之平和、人與自然之和諧共生,以及對眾生之責任。茲略述數項核心原則,並佐以相關經典及論述:

一、正命(Sammā-ājīva):

  • 此乃八正道之一,意指以正當之方式謀生,遠離一切不正當之行業,如販賣武器、毒品、奴隸等,以免造作惡業,損人利己。此原則強調經濟活動應合乎道德倫理,不以傷害眾生為代價。
  • 相關論述:《中部·第117經·大四十經》中,佛陀闡述了八正道,其中即包含正命。
  • 義淨大師《南海寄歸內法傳》亦有相關論述,闡述僧侶應如何如法乞食,不應從事不正當之商業行為。

二、知足少欲(Appicchata):

  • 佛教教導人應知足常樂,不為物慾所役,方能得內心之自在。過度之貪婪與追求,反將帶來無盡之痛苦與煩惱。於經濟層面而言,此意謂著應適度消費,不浪費資源,並將多餘之財物用於佈施,利益眾生。
  • 相關論述:《法句經》:「知足第一富,信義第一友。」;《增支部·第四集·無等品》中,佛陀闡述了知足之重要性。
  • 《大智度論》中亦有相關論述,闡述貪欲之過患。

三、慈悲利他(Karuṇā-muditā):

  • 佛教以慈悲為懷,教導吾人應關懷一切眾生之苦樂,並盡力予以幫助。於經濟活動中,此體現於樂善好施、扶貧濟弱、公平交易等方面,不應唯利是圖,而應以利益眾生為念。
  • 相關論述:《雜阿含經》中多有關於慈悲之教誨;《大乘起信論》亦闡述了菩薩以慈悲心利益眾生之行願。
  • 《菩薩瓔珞經》中亦有關於菩薩行布施之詳細闡述。

四、緣起性空(Paṭiccasamuppāda-suññatā):

  • 佛教闡述一切事物皆由因緣和合而生,並無獨立之自性。此觀點應用於經濟層面,則意謂著經濟現象亦非獨立存在,而與社會、環境等因素息息相關。因此,吾人於進行經濟活動時,應考量其對整體環境之影響,避免短視近利,破壞生態平衡。
  • 相關論述:《中論》為龍樹菩薩闡述緣起性空之重要論著。
  • 《阿含經》中亦有諸多關於緣起法之教誨。

五、中道(Majjhimā paṭipadā):

  • 佛教提倡中道,遠離極端,不墮於苦樂二邊。於經濟層面而言,此意謂著應避免極端之貧富差距,追求社會之公平與正義,並於物質與精神之間取得平衡。
  • 相關論述:佛陀初轉法輪時,即闡述了中道之教義。
  • 《雜阿含經》中亦有關於中道之詳細闡述。

六、不殺生(Pāṇātipātā veramaṇī):

  • 此乃五戒之一,意指不傷害一切有情眾生之生命。於經濟層面而言,此意謂著應避免從事與殺生相關之行業,如屠宰業等,並於生產及消費過程中,盡量減少對其他生命之傷害。
  • 相關論述:《長阿含經》中詳細闡述了五戒之內容。
  • 《梵網經》中亦有關於不殺生戒之詳細闡述。

以上所列僅為佛教經濟原則之部分面向,實則佛教義理博大精深,可從不同角度詮釋並應用於經濟領域。值得注意的是,佛教並非全然否定物質生活,而係強調於追求物質之同時,更應注重心靈之提升,並以慈悲與智慧引導經濟行為,方能達至真正之幸福與和諧。

除上述經典外,近代亦有學者提出「佛教經濟學」之概念,如E.F. Schumacher在其著作《Small Is Beautiful》中即有相關論述,可供參考。

道教為本之經濟原則

 以道教為本之經濟原則,深受道家哲學之濡染,著重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以及於經濟活動中遵循「道」之原則。此等原則非著重於追求物質之無限擴張,而更注重內在之平衡、知足常樂,以及對自然與社會之責任。茲列舉數項核心原則,並附相關之道家經典出處:

一、順應自然,無為而治:

  • 道教以為「道」乃宇宙萬物之本源與運行規律,人類當順應自然,不妄為、不強求,以達與自然之和諧統一。「無為」非謂什麼皆不做,乃指不妄加干涉、不強行變易事物發展之自然規律,任事物順其自然而發展。於經濟活動中,此意味著尊重自然資源,避免過度開發與破壞環境。
  • 經文出處:《老子·道德經》第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道德經》第三十七章:「道常無為而無不為。」

二、知足常樂,清靜寡欲:

  • 道教提倡清靜寡欲,以為過度之物質追求,將使人迷失本性,失去內心之平靜與快樂。於經濟活動中,此意味著適度消費,不貪婪、不浪費,追求物質與精神之平衡。
  • 經文出處:《老子·道德經》第四十六章:「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老子·道德經》第十二章:「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馳騁畋獵,令人心發狂;難得之貨,令人行妨。是以聖人為腹不為目,故去彼取此。」

三、柔弱不爭,以退為進:

  • 道教推崇柔弱謙下之品德,以為柔能克剛,弱能勝強。於經濟競爭中,不宜過於強勢與爭鬥,而應以柔克剛、以退為進,於看似退讓中尋求發展之機遇。
  • 經文出處:《老子·道德經》第七十八章:「天下莫柔弱於水,而攻堅強者莫之能勝,以其無以易之。弱之勝強,柔之勝剛,天下莫不知,莫能行。」;《老子·道德經》第六十九章:「吾不敢為主,而為客;不敢進寸,而退尺。」

四、和諧共生,天人合一:

  • 道教強調人與自然、人與人之間之和諧共生,以為萬物皆由「道」所化生,彼此之間息息相關。於經濟活動中,此意味著注重合作共贏,關懷社會,維護生態平衡,實現可持續發展。
  • 經文出處:《莊子·齊物論》:「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為一。」;《莊子·大宗師》:「夫道,有情有信,無為無形;可傳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見;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極之先而不為高,在六極之下而不為深;先天地生而不為久,長於上古而不為老。」

五、返璞歸真,重德輕利:

  • 道教追求返璞歸真,回歸自然純樸之狀態,以為道德較物質利益更為重要。於經濟活動中,此意味著重義輕利,以誠信為本,不唯利是圖,追求經濟效益與道德價值之統一。
  • 經文出處:《老子·道德經》第十九章:「絕聖棄智,民利百倍;絕仁棄義,民復孝慈;絕巧棄利,盜賊無有。」;《老子·道德經》第三十八章:「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

六、珍惜資源,儉樸節約:

  • 道教提倡珍惜自然資源,反對浪費與奢侈,以為過度之物質消耗將破壞自然平衡。於經濟活動中,此意味著節約資源,提倡可持續之生產與消費模式。
  • 經文出處:《老子·道德經》第五十九章:「治人事天,莫若嗇。」(此處之「嗇」有節儉、珍惜之意。)

需注意的是,道教並非完全排斥經濟活動與物質生活,而係強調於追求物質之同時,更要注重精神層面之提升,以及與自然及社會之和諧共生。此等原則於現代社會,對於應對環境問題、促進可持續發展、構建和諧社會,仍具重要之啟示意義。

猶太教為本之經濟原則

 以猶太教為本之經濟原則,深受《希伯來聖經》(含《妥拉》)及《塔木德》等猶太教經典之影響,著重道德、倫理及社會責任於經濟活動之重要性。此等原則旨在建立公正、公平且可持續之經濟體系,非徒求物質財富之積累。茲列舉數項核心原則,並附經文出處:

一、上帝乃萬物之所有者,人類為管家:

  • 此原則確立人類於經濟活動中之角色乃受託者,而非真正之主人。吾人應以負責任之態度管理及使用上帝所賜之資源,並為此向上帝負責。此亦意味著尊重自然環境,避免浪費及過度消耗。
  • 經文出處:《詩篇》廿四1:「地和其中所充滿的,世界和住在其間的,都屬耶和華。」;《利未記》廿五23:「地不可永賣,因為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

二、公義與公平之交易:

  • 猶太教強調於所有商業交易中,皆應秉持誠實、公平與公正之原則,禁止欺詐、欺騙、不公平之價格及任何形式之不正當競爭。
  • 經文出處:《利未記》十九35-36:「你們施行審判,或量尺寸、或稱重量、或量長短,都不可行不義。要用公道的天平、公道的法碼、公道的升斗、公道的秤。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申命記》廿五13-16:「你囊中不可有一大一小的兩樣法碼。你家裡不可有一大一小的兩樣升斗。當用對準公平的法碼,公平的升斗。這樣,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你的日子就可以長久。因為行非義之事的,都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

三、慈善與社會責任(Tzedakah):

  • Tzedakah於希伯來語中意為「公義」,而不僅僅是「慈善」。猶太教教導吾人當關懷社會上之弱勢群體,幫助貧窮、孤兒、寡婦及有需之人。此不僅為一種道德責任,亦為一種社會義務。
  • 經文出處:《申命記》十五7-11:「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無論在哪一座城裡,你弟兄中若有一個窮人,你不可忍著心、歛著手不幫補你窮乏的弟兄。總要向他鬆開手,照他所缺乏的借給他,補他的不足。你要謹慎,不可心裡起惡念,說:『第七年的豁免年快到了』,你便惡眼看你窮乏的弟兄,什麼也不給他,以致他因你求告耶和華,罪就歸於你了。你總要給他,給的時候心裡不可愁煩;因耶和華你的神必在你這一切所行的,並你手裡所辦的事上賜福與你。原來那地上的窮人永不斷絕;所以我吩咐你說:『總要向你地上困苦窮乏的弟兄鬆開手。』」

四、禁止高利貸(Ribit):

  • 猶太教傳統上禁止向猶太同胞收取利息,視之為不公平之行為。然對於與非猶太人之間之借貸,則有不同之解釋及實踐。
  • 經文出處:《出埃及記》廿二25:「你若借錢給我民中的窮人,不可向他取利。」;《申命記》廿三19-20:「你借給你弟兄的,或是借糧食,或是借甚麼可生利的物,都不可取利。借給外邦人可以取利,但借給你弟兄不可取利。這樣,耶和華你神必在你所去得為業的地上,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

五、工作與生產之重要性:

  • 猶太教強調工作之重要性,認為工作不僅為賺取生活所需,亦為一種榮耀上帝之方式。人們應透過正當之途徑謀生,並貢獻社會。
  • 經文出處:《創世記》二15:「耶和華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箴言》十二11:「耕種自己田地的,必得飽食;追隨虛浮的,卻是無知。」

六、安息日之遵守:

  • 安息日(Shabbat)乃猶太教之重要節日,人們於安息日要停止工作,休息及敬拜上帝。此亦體現了工作與休息間之平衡,以及對時間與生命之尊重。
  • 經文出處:《出埃及記》二十8-11:「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七、禧年(Yovel):  

  • 禧年乃每五十年一次之特殊年份,於禧年,土地要歸還原主,奴隸要獲得自由,債務要被免除。此體現了猶太教對社會公平與經濟正義之關注,以及對貧富差距之限制。
  • 經文出處:《利未記》廿五8-55(詳述禧年之規定)

此等原則不僅影響了猶太人之經濟行為,亦對西方文明之經濟思想產生了深遠之影響。

回教(伊斯蘭教)為本之經濟原則

 以回教(伊斯蘭教)為本之經濟原則,乃基於《古蘭經》與聖訓(先知穆罕默德之言行錄)之教誨,著重道德、倫理及社會公義於經濟活動中之重要性。此等原則旨在建立公平、繁榮且可持續之經濟體系,而非徒求物質財富之積累。茲列舉數項核心原則,並附經文出處:

一、萬物皆屬真主所有,人類僅為受託者:

  • 此原則確立人類於經濟活動中之角色乃受託者,而非所有者。吾人應以負責任之態度管理及使用真主所賜之資源,並為此向真主負責。
  • 經文出處:《古蘭經》六章一六五節:「他就是使你們在大地上為代治者,並使你們中一些人超越另一些人若干等級,以便他考驗你們如何享受他賞賜你們的恩澤。你的主確是懲罰神速的,他確是至赦的,確是至慈的。」

二、禁止高利貸(Riba):

  • 伊斯蘭教嚴禁收取或支付利息,視之為不公平之剝削行為,將加劇貧富差距,並導致經濟不穩。
  • 經文出處:《古蘭經》二章二七五節:「安拉准許買賣,而禁止高利貸。」

三、推崇公平交易與誠實經商:

  • 伊斯蘭教強調於所有商業交易中,皆應秉持誠實、公平與公正之原則,禁止欺詐、壟斷、投機及任何形式之不正當競爭。
  • 經文出處:《古蘭經》八十三章一至四節:「不幸啊!稱量不公的人。當他們從別人稱量進來的時候,他們稱量的很充足。當他們量給別人或稱給別人的時候,他們不稱足不量足。難道他們不信自己將被復活?」

四、天課(Zakat):

  • 天課乃伊斯蘭教之五功之一,為一種強制性之慈善捐贈,旨在淨化財富,並助社會上之弱勢群體。符合條件之穆斯林,需將其淨資產之一定比例(通常為百分之二點五)捐贈予有需之人。
  • 經文出處:《古蘭經》九章六十節:「賑款只歸於貧窮者、赤貧者、管理賑務者、心被團結者、無力贖身者、債務纏身者、為主道工作者、途中窮困者;這是真主的定制。真主是全知的,是至睿的。」

五、禁止投機與賭博(Maysir):

  • 伊斯蘭教禁止任何形式之投機與賭博行為,視之將導致不勞而獲,並擾亂正常之經濟秩序。
  • 經文出處:《古蘭經》五章九十節:「信道的人們啊!飲酒、賭博、偶像、求籤,只是一種穢行,是惡魔的行為,故當遠離,以便你們成功。」

六、注重生產與就業:

  • 伊斯蘭教鼓勵人們透過正當之途徑謀生,並強調工作與生產之重要性。閒散及依賴他人,被視為不可取之行為。
  • 經文出處:《古蘭經》六十二章十節:「當禮拜結束後,你們應到各地去,尋求真主的恩惠,你們應不斷地記念真主,以使你們成功。」

七、關懷弱勢群體與社會責任:

  • 伊斯蘭教強調社會互助及關懷弱勢群體之重要性,鼓勵人們慷慨施予,幫助有需之人,並共同建立和諧之社會。
  • 經文出處:《古蘭經》九十章十一至十六節:「他怎麼不越過那峻險的關隘呢?你怎麼知道那峻險的關隘是什麼?釋放奴隸,或在饑荒日賑濟近親的孤兒,或受難的貧民。」

八、禁止浪費與鋪張:

  • 伊斯蘭教提倡節儉與適度消費,禁止任何形式之浪費與鋪張,視之為對真主恩賜之褻瀆。
  • 經文出處:《古蘭經》十七章二十六至二十七節:「你不要浪費,浪費者確是惡魔的朋友,惡魔是辜負主恩的。」

以上原則構成了伊斯蘭經濟體系之基石,旨在建立一以道德倫理為基礎,促進社會公平與經濟繁榮之體系。

基督為本之經濟原則

以基督為本之經濟原則,乃基於《聖經》訓誨及基督信仰價值觀之經濟觀念也。此等原則,不僅重物質之豐裕,更重德行、倫理,及與上帝之關係。茲列舉數項核心原則,並附經文出處:

一、上帝乃萬物之主宰與所有者:

  • 此意謂吾人所擁有一切,皆出於上帝,吾人僅為管家,而非真正之主人。吾人當以感恩之心,善用上帝所賜之資源,並為如何運用此等資源,向上帝負責。
  • 經文出處:《詩篇》廿四1:「地和其中所充滿的,世界和住在其間的,都屬耶和華。」;《歷代志上》廿九11-12:「耶和華啊,尊大、能力、榮耀、強勝、威嚴都是你的;凡天上地下的都是你的;國度也是你的;並且你為至高,為萬有之首。豐富尊榮都從你而來,你也治理萬物。在你手裡有大能大力,使人尊大強盛都出於你。」

二、勤勞作工乃美德:

  • 《聖經》強調勤勞作工之重要,並譴責懶惰。作工不僅為賺取生計,亦為榮耀上帝,並服事人也。
  • 經文出處:《箴言》十三4:「懶惰人羨慕,卻無所得;殷勤人必得豐裕。」;《帖撒羅尼迦後書》三10:「我們在你們那裡的時候,曾吩咐你們說,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飯。」

三、知足常樂,不貪婪:

  • 基督徒當學習知足,不為物慾所役。貪婪乃罪,使人遠離上帝,並損人際關係。
  • 經文出處:《路加福音》十二15:「於是對眾人說:『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希伯來書》十三5:「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

四、慷慨施予,關懷貧窮:

  • 《聖經》訓誨吾人當慷慨施予,助有需者。關懷貧窮乃基督徒之責,亦愛鄰如己之具體表現。
  • 經文出處:《申命記》十五11:「原來那地上的窮人永不斷絕;所以我吩咐你說:『總要向你地上困苦窮乏的弟兄鬆開手。』」;《馬太福音》廿五40:「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

五、誠實公平之交易:

  • 基督徒於商業交易中,當誠實公平,不欺瞞,不作偽。誠實之經商行為,乃見證基督之良範。
  • 經文出處:《箴言》十六11:「公道的天平和秤都屬耶和華;囊中一切的法碼都為他所定。」;《利未記》十九35-36:「你們施行審判,或量尺寸、或稱重量、或量長短,都不可行不義。要用公道的天平、公道的法碼、公道的升斗、公道的秤。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

六、儲蓄與明智之投資:

  • 《聖經》雖不反對儲蓄與投資,然強調動機當純正,不應徒為追求財富,而忽略屬靈之價值。
  • 經文出處:《箴言》廿一20:「智慧人家中積蓄寶物膏油;愚昧人隨得來隨吞下。」;《箴言》十三11:「不勞而得之財必然消耗;勤勞積蓄的必見加增。」

七、毋為明日憂慮:

  • 基督徒當信靠上帝之供應,毋過度憂慮物質所需。吾人當先求上帝之國與上帝之義,信上帝必供吾人一切所需。
  • 經文出處:《馬太福音》六33-34:「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所以,不要為明天憂慮,因為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

以上原則非彼此獨立,乃相互關聯,共構一以基督為中心之經濟倫理觀。此等原則不僅適用於個人理財,亦適用於商業行為與經濟政策之制定。

群體癔病 Mass hysteria

 群體癔病,亦稱眾癔,乃心緒之鬱結,顯諸群體,化為形骸之疾者也。史載諸例,略述如下:

  • 戊寅年舞疫:法蘭西斯堡,有婦人街衢狂舞,不能自已。逾月,附和者數百,或舞至力竭,或心疾作,或中風殞命。其故未明,或曰麥角中毒(穀物染毒所致),或曰群體心應社會之逆境也。

  • 塞勒姆巫審(西元一六九二至一六九三):殖民麻州,有稚女數輩,舉止怪誕,誣指邑中婦人行巫蠱之術。遂致眾癔,誣告、審判、處決無辜者,紛至沓來。其因有三:一曰社會齮齕,二曰宗教迷信,三曰恐懼猜忌之陰霾蔽心。

  • 《寰宇大戰》播劇(西元一九三八):奧森·威爾斯改編威氏之《寰宇大戰》,以無線電播之,聽者聞之,誤以為火星人果真入侵,舉國惶恐。此事足見傳媒之威力,以及謬誤之言足以煽動群情之恐懼與焦慮。

  • 坦噶尼喀笑疫(西元一九六二):坦桑尼亞,笑聲驟起,先於學堂,後及村落,蔓延數月,染者數千。其詳未明,然或以為乃社會與心理諸因素合力所致,如壓力、焦慮,以及笑之傳染性等。

夫眾癔之所由生者:

  • 社會相染:見他人有類此之狀,則心生感應,遂致疾狀播散於群。

  • 群體焦慮:值社會或政治動盪之際,人心惶惶,則易受眾癔所侵。

  • 謬誤流傳:虛妄之言,誇大之詞,易釀恐懼與不安之氛圍,使人輕信妄言,身受其害。

  • 心志脆弱:素有壓力、焦慮或其他心疾者,更易受眾癔之影響。

夫眾癔之所由息者:

  • 時序使然:多數情況下,眾癔之起,亦隨時而逝,潛在之心理因素既消,則疾亦止。

  • 人為干預:或有公衛宣導,或有媒體正訛,或有心理輔導,皆可緩解症狀,遏止蔓延。

  • 世事變遷:社會情勢既變,潛在之憂慮既解,則致生眾癔之條件亦隨之消弭。

須知「眾癔」一詞,有時亦廣義用之,以指一切看似非理性或難以索解之群體行為。然其背後之心理機制,往往錯綜複雜,難以一言蔽之。

謝樞泗與合艾之興

 謝樞泗與合艾之興

粵人謝樞泗,梅州人士也。少時家境清貧,遠赴暹羅謀生。初至暹羅,僅能於酒店役事。及泰王拉瑪五世倡議修築泰南鐵路,樞泗投身其中,以其勤勉聰慧,擢升為工程總管。

樞泗深具遠見,於鐵路貫通前,已於宋卡府合艾購地興建。其後,更規劃建設道路、市場、車站,使合艾日漸繁榮,成為泰南之重鎮。樞泗一生熱心公益,捐資興建學校、醫院等,深得民心。

合艾之興,實為樞泗個人之奮鬥與中泰兩國人民友好交往之結晶。其功績彪炳史冊,為後人所敬仰。

滬上商界百態傳

 

滬上商界百態傳

公元一九四九年,新中國成立,十里洋場滬上商界驚聞解放軍至,多懷觀望,心中疑慮不決。時人皆問:「汝等商賈何故願受共黨統領?」實則,於大時局風雲變幻之際,彼等關心者二事:一曰國家安定否?二曰商業興旺否?

徐美峰之宅

徐氏園囿宏敞,座落高安路,四層洋房巍然挺立。內有荷池玻房,外建健身大堂。徐氏乃南方水泥商業巨子,時人譽為「南京劉靖基」。徐家之命運,亦隨國運沉浮。解放軍入城之日,徐家聞「噼啪」之聲,目見天邊星火,翌晨廚役自市歸,驚言:「解放軍安睡街旁。」此情此景,令徐家上下惶惶,未知將來。

榮家抉擇

榮毅仁,滬上商界翹楚,掌管申新纱廠,家業宏大。然新政之下,榮氏亦未敢妄動。時有共黨要員陳毅與之會晤,盛康年為其引介,陳氏以「公私兼顧、勞資兩利」之策相諭,榮毅仁深感共黨誠意,遂思與之合作。後因人民銀行資助,申新生產復興,港中股東聞訊,亦有資金歸還。

劉氏觀望

劉氏家族亦滬上大戶,家主劉鴻生精於商道,所創事業涵蓋火柴、水泥、金融等行。然彼心懷存疑,未遽歸順。其子女分赴英美日求學,家業網絡廣布。然於國勢日隆之際,劉氏亦察勢而動,終攜資重返滬上。

盛氏父子

盛丕華,早年自甬鄉至滬,白手起家,歷經商界風浪,享商賈信譽。其子盛康年,雖少爺脾氣,然於解放前夕,已暗助共黨事業。盛氏父子北上晤毛主席,為解放滬上獻策。解放後,盛康年穿梭商賈之間,促使榮毅仁、經叔平等人逐漸接納共黨主張。



新中國建國初期,五反運動為關鍵政治轉折點。運動後,中共中央提出向社會主義過渡之計劃。為何此時進行社會主義改造?民族資本家為何接受改造?本文旨在探討五反運動中,由新民主主義經濟秩序向社會主義計劃經濟過渡之微觀機制,即加工訂貨政策導致「利潤計劃化」與「商業倫理政治化」。

1949年內戰結束後,中共為恢復經濟,對私營企業實行加工訂貨政策。對民族資產階級而言,此政策提供穩定市場,促進經營積極性;對新生政權而言,可充分利用既有生產設施,治療戰爭對國民經濟之重創。然而,長期實行此政策,可能導致民族資本家創新精神萎縮,形成對國家之依賴,國家亦需承擔沉重之製造市場需求負擔。但對於準備向社會主義計劃經濟轉變之中共而言,加工訂貨為國家資本主義之初級經濟形式,從國家資本主義向社會主義計劃經濟之過渡,幾乎只有一步之遙。

以上海與天津為例,兩地私營工業中,加工訂貨佔總產值之比重,分別從1949年之10.0%與19.8%,增加至1952年之58.8%與59.9%。即在五反運動結束後,國家通過加工訂貨方式,基本控制私營工業發展,調整私人工業結構,使之適合社會主義建設之需要。在此過程中,私營工業總產值亦顯著增長。例如,上海市私營工業總產值1949年為267,352萬元,1951年高達380,251萬元,增加約42.2%;天津市私營工業總產值1949年為35,284萬元,1951年為69,989萬元,增加98.4%。

民族資產階級私人工業仰賴國家之加工訂貨,獲得巨大發展,為隨之而來之社會主義改造創造條件。即使無五反運動,中共亦可借助加工訂貨之外在控制,實行私人資本主義向社會主義過渡。毛澤東於1952年9月24日中共中央書記處會議上指出:「他們已經掛在共產黨的車頭上了,離不開共產黨了。」劉少奇於同年10月20日給斯大林之信中亦寫道:「在十年以後,中國工業將有百分之九十以上是國有的,私人工業不到百分之十,而這些私人工業又大體上都要依賴國家供給原料、收購和推銷他們的成品及銀行貸款等,並納入國家計劃之內,而不能獨立經營。」

然而,隨著經濟恢復,私營企業與政治結構之間不可避免地產生摩擦。民族資產階級一方面要求自由發展,減少政府干預,回歸「守夜人」角色;另一方面,中共要求國家掌握更多資源,實現對市場之調控,擴大國營企業範圍,限制自由市場。國家與資本家之間之衝突,結構性且不可調和。在國家加工訂貨佔私人工業比重愈大情況下,資本家為實現利潤最大化,可能偷工減料、以次充好,或對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拉攏。

例如,上海大康藥房經理王康年,設立專事勾結幹部之機構,稱為「外勤部」,前後腐蝕25個國家機關之65個幹部,自稱「大康是幹部思想改造所」。協和新五金號老闆亦派小老婆勾引國家工作人員。此外,為保證資本利潤,資本家可能偷工減料、以次充好。例如,百貨公司收購梅林公司貨物,先打九八折,再打六五折,資本家稱虧損15%。根據對上海市鋼鐵加工等十四個行業從1950到1952年之利潤率統計,所有行業之利潤在1952年均出現驚人之大幅下跌。

總而言之,五反運動通過加工訂貨政策,將私營工業逐步納入國家計劃軌道,改變民族資本家之經商理念與經營策略,為向社會主義計劃經濟過渡奠定基礎。然而,隨著經濟發展,國家與資本家之間之矛盾亦日益突出,需謹慎處理,以實現經濟與政治之和諧發展。

漢化天下

 

中國民族之始末記

民族(nationalism)一詞,肇於西方。夫西方學界以為民族主義興於拿破崙橫掃歐陸,遂引德、義諸族覺醒,自立國家。然其旨歸在於追求獨立自主,求生存以至壯大。中國所謂民族主義,則與此迥異。自古華夏,稱其地為「中國」,而視四夷蠻狄為外,遂成其獨特之論。

中國民族之思想,源於黃河中下游,歷數千載,融會古今而成今日之形。華夏以中央自居,稱四周為夷狄,凡異族入侵,必以王朝之力拒之。古書載:「中國者,聰明睿智之所居也。」然其統治之法,則藉武力兼儒教教化,消弭異族之本性,摧其血統,進而吸納為己所用。

秦漢以降,中央集權愈顯。漢武帝興「大一統」之思,乃言「六合同風,九州共貫」,四海之內,莫非王土。所謂天朝上國,稱臣者皆為藩屬,其榮耀有加,實乃「華夷秩序」之名目,然亦為近代復興中國夢之依據。

又有黃帝、炎帝,古代部族之首領,歷代尊為始祖,稱華夏子孫皆其後裔。至清末革命家起,益倡「黃帝子孫」以驅逐外虜,結合諸族為「中華民族」,此一神話,成為大漢沙文主義之基石。

漢字與儒教,則為中國民族主義傳播之利器。漢字能穿越語言隔閡,儒教教化萬民,倡忠孝禮義,使異族漸歸同化。西方民族各有拼音文字,自文藝復興以來,文學與思想各自流傳,民族主義遂興。而中國則因儒教與漢字統一,異語民族難以自主,終被吸納於大一統之體系。

近世中國,經受外辱,民族主義再興。自孫文倡「振興中華」,主張「驅除韃虜,恢復中華」,至共黨起,號稱「百年國恥」,動員民族情感,鞏固政權。毛澤東言:「中國人民站起來了。」而習近平則繼之,以「偉大復興中國夢」為號召,復言「中華民族,生生不息,愛國主義乃其精神之魂。」此等語,實繼承古代中國民族主義之餘緒。




漢化天下

昔者,天地未分,諸族未一,華夏疆域,時有諸邦割據,時有蠻夷入侵。然吾華夏之道,有一妙術,曰「漢化」,此術雖無劍戟之鋒,卻能俘虜四海。試問,其術奈何?乃以文化之力,同化異族,使其身雖異而心歸一焉。今特書一篇,述漢化之術,觀其如何潛移默化,化蠻夷而歸大統也。


成吉思汗與蒙古之降

昔者,成吉思汗統領蒙古,橫掃歐亞,滅國四十,舉國為之驚怖。然而,蒙古雖鋒芒畢露,然不能免於漢化之道。其後裔執政華夏,見漢人書經之妙,禮儀之精,衣冠之華,遂心生欽慕,漸以漢風自飾。至元朝之末,蒙古雖名為「中國的蒙古族」,實已漸化入華夏矣。


滿族入主,終為漢臣

又聞清兵入關,滿族主天下,然漢人多以中華一統為念,謂滿族為「中國之滿族」。清帝初欲推行滿俗,然百年之久,漢服、漢語、漢禮遂漸盛於宮廷。康乾盛世,雖滿清之治,然施政之法,多以儒家為本,漢化之術不施而成。清之終焉,滿族更徹底融於華夏,竟如未曾異也。


倘若日本得勝,亦將漢化

二戰之時,日本妄圖吞併華夏,然而未竟其業。試想倘若日本得勝,其後果又如何?彼以武力服中國,然無法免於漢化之道。華夏文化深厚,如海納百川,所侵之者,皆為其所化。屆時,倭人雖面貌未改,然其心亦歸於中華,必謂之「中國之倭人」矣。


華夏文化之奇效

漢化之術,不僅同化征服者,亦化蠻夷為華夏一統。匈奴、突厥、契丹、女真諸族,入侵華夏,初為侵略者,久則心服而為其民。四世紀,南匈奴拓跋部入侵黃河流域,自願接受漢文化,終化為北魏;十世紀,沙陀部統治中原,亦漸入漢化之途。此等例證,不勝枚舉。


南蠻西戎之歸附

南方之蠻,西方之戎,初與漢民雜居,後為漢族同化。雲南大理本為獨立之邦,明代漢人入境,攜禮儀以教化,終使大理成為漢地。今之廣東、廣西、貴州,居民皆古南蠻之後裔,然其語言、衣飾、習俗,無不染漢風。此皆文化之力,所向披靡。


漢族興衰與大統之思

華夏自秦以來,崇尚大一統,視四海同歸為最高目標。孔聖倡此道,孟子繼其志。大一統之思想,實為漢化之本。蓋天下歸心,非刀兵之力,實文化之功也。


結語

漢族史實,雖屢經外族征服,然其文化猶如大江,滔滔不絕,淹沒來者,化其心志。蓋所謂「亡國奴」,實為文化征服者;所謂「侵略者」,最終亦為漢族之一員。試問中華之疆域何以廣袤,民族何以眾多?蓋皆得力於此奇術也。漢化之術,實為華夏永世不衰之本焉。

2025年1月17日 星期五

王氏復仇記 清 改寫

 

改寫版本


顧仲求,祖籍福建,是新加坡一所普通大學的兼職講師,平時生活簡樸低調,醉心學術研究,不喜與人交往,是個典型的書呆子。他早年曾在一位頗有聲望的退休高官陳先生手下做過助理,因此在一些人眼裡,他始終是個“前官員的下屬”。

2023年,顧仲求通過多年的努力,終於獲得了大學的終身教職,這對他來說是莫大的肯定。然而,在一次學院的教職員例會上,一位資深教授沈某,仗著自己在學界的地位和人脈,當眾用帶有侮辱性的語言嘲諷顧仲求,暗指他出身低微。在場的其他教職員雖然聽出了沈教授的言外之意,但都選擇了沉默,沒有人站出來為顧仲求說話。

顧仲求住在新加坡中部的一個組屋區,與一位名叫趙士錦的富商是鄰居。趙士錦是個地產大亨,在商界和政界都擁有廣泛的人脈,是個呼風喚雨的人物。他與陳先生的家族也有聯姻關係,因此更加囂張跋扈,在社區裡橫行霸道,人稱“趙霸王”。

趙士錦覬覦顧仲求的組屋已久,想將其納入自己的地產版圖。他利用顧仲求與陳先生的這層關係,散佈謠言,說顧仲求的房子實際上是陳家的產業,應該歸還給趙家。他甚至指使自己的妻子和兒媳,多次在顧仲求的家門口辱駡他的妻子王女士,並試圖強行闖入。

顧仲求夫婦多年來一直忍氣吞聲,不願與趙士錦正面衝突。然而,趙士錦的欺壓卻變本加厲。一次,顧仲求剛從國外參加學術會議回來,趙士錦就派人上門,假意要購買他的房子,並強迫他簽訂不合理的合同。顧仲求拒絕後,趙士錦惱羞成怒,指使其手下毆打顧仲求,並強行拆毀了他家與趙家之間的隔牆,將兩家打通。

顧仲求的妻子王女士見狀,急忙跑到趙家求情,卻被趙士錦的妻子和兒媳毆打和羞辱,甚至被撕破了衣服。在巨大的屈辱和絕望之下,顧仲求選擇了自殺。他在遺書中寫道:“我年紀還不到五十歲,卻被惡鄰趙士錦逼迫至此,他不僅侵佔我的房屋,還日夜辱駡,甚至侮辱我的妻子,我實在是忍無可忍,只能以死明志……”

顧仲求的死訊傳開後,社區居民都感到非常憤慨,但懾於趙士錦的權勢,沒有人敢站出來為顧仲求一家伸張正義。王女士悲痛欲絕,決定將趙士錦的惡行公佈於眾。她印製了大量的傳單,在社區和網絡上廣泛散發,控訴趙士錦逼死丈夫的罪行。

傳單上寫道:“我,丹陽大學兼職講師顧仲求的妻子王氏,攜同兒子顧從、顧泰、顧虔,在此泣血控訴富商趙士錦逼迫侵佔房產,逼死我丈夫的罪行!我丈夫的祖屋與惡霸趙士錦相鄰,他一直想方設法侵吞。之前我丈夫在外地工作,他未能得逞。如今,我丈夫剛回到家,他就帶人強行拆牆、搜捕,逼迫我們簽訂不平等條約。我前去阻止,卻被他和他的家人毆打、羞辱。我丈夫走投無路,最終含冤自盡!趙士錦甚至還誣陷我丈夫是假死,派人前來驗屍,還用槍威脅我的家人!如今,警方對此案不聞不問,沒有人敢為我們作證!天理何在!我在此懇求各位正義之士為我們伸冤!”

王女士還將傳單寄給了大學的教職員和學生,並寫信請求他們主持公道。很快,大學的師生們都被這件事激怒了,他們紛紛表示要為顧仲求討回公道。一些正義之士也開始在網上發起聲援行動,譴責趙士錦的惡行。

在輿論的強大壓力下,警方終於開始重新調查此案。趙士錦的惡行也逐漸被曝光,他的商業帝國也因此受到了重創。雖然法律最終給了顧仲求一家一個公正的交代,但顧仲求的生命卻再也無法挽回。


王氏復仇記 


祝孝廉者,姓顧,名化雍,字仲求。為諸生時,能閉戶自守,古之狷介士也。其先常隸屬于陳司空必謙,以故人輕之。天啟辛酉,化雍登賢書,鄉老中或與相見者,第稱之曰“祝舉人”而已。邑有公事,當集諸紳會議,值嚴寒,有孝廉沈某者,見化雍至,故作嘲語曰:“今日真寒甚,鼻中涕乃突然而出。”吳下以奴僕為鼻,沈故借景椰揄之,同座皆匿笑,其為人侮慢如此。

  祝之居在南城,與趙宦鄰。趙宦者,名士錦,字前之,明時進士,為橫於鄉里,邑人號為四大王者也。與陳必謙為兒女姻。陳趙勢焰赫奕,而士錦尤貪悍肆凶虐,覷祝居與己聯比,啟鳩據心。遂挾陳與祝瓜葛,謂祝居系陳故業,令備奩于趙,囑媳呼祝妻王氏至面白。祝不往,則令婦隔牆詈而尋之。化雍含忍者有年,而趙終不能釋。祝終不與校,蓋受其淩虐久矣。化雍秉鐸丹陽,會試旋裡,士錦即令其黨持銀數,佯欲價買,逼之立券。祝不應,士錦怒,令健僕肆口辱駡,拆毀牆壁。頃刻間,兩家廳事,洞達為一。化雍夫人王氏奔趙哀懇,趙妻及媳受士錦旨,捽其發而歐之,褫衣裂裾,苦辱萬狀。化雍忿恨,情極自縊死。遺筆囑其子曰:“行年未五十,被惡鄰趙士錦逼占祖基,朝夕詈罵,辱及爾母,淩虐萬狀,含冤自經,雖類匹夫小諒,實出萬不得已。橫死之後,為伍尚者,為伍員者,聽兒輩為之。我躬不閱,遑恤我後。崇禎十六年十一月初一日,父含淚遺囑。”

  事聞闔邑,人心不平實甚,然畏趙勢焰,無敢過而問者。王夫人於是出揭遍貼通衢。其揭曰:

  “丹陽縣儒學教諭舉人祝化雍妻王氏,仝男從、泰、虔,泣血具揭,為誣陷逼產,立殺夫命事。痛夫化雍祖居,與豪宦趙士錦鄰,並百計謀吞,夫宦丹陽未遂。今初一日,覘夫下第歸家,統凶立拆牆垣搜捉,逼立文契。氏急奔告,伊妻及士錦喝家眾,一面將氏裂衣毆辱,一面擒夫鎖考。夫逃避無門,立刻殞。士錦猶謂夫詐死,令奴遍行搜驗,持槍搠夫妾趙氏,破頸流血,拗折氏指,萬目共睹。今署縣公出,暴屍七日,地方不敢舉報,訴捕不敢准呈,鄰里不敢作證。地慘天昏,神號鬼哭,士錦廣收亡命,蓄意叵測,抄萬家,殺萬命,今則殺及命官,目無國紀,罪惡貫盈,人天共憤。激切哀告。崇禎十六年十一月 日具。”

  於是王夫人復刊揭百五余張,遣急足走丹陽,粘於街衢。復遍送合學諸生,且寓書曰:“願諸君敦侯芭之誼,舉鮑宣之幡,助我未亡人,執兵隨後,共報斯仇,則大義允堪千古。”未幾,諸生各擔襆被、裹餱糧,雲集回應,而麇至於虞,人人攘臂裂眥,欲甘心於天水氏以報師仇。時瞿稼軒先生家居,于陳、趙兩家皆夙好,故不避嫌怨,特為廁身謹解約。次日,集合邑紳士會議于天水氏之堂(時化雍柩已殯於堂上)。丹陽諸生群入相揖,向眾紳士昌言曰:“逼死命官,至變也!至慘也!貴邑禮義之鄉,固宜聲罪致討,共伸公忿。何乃首鼠兩端,人各模棱坐視?晚輩雖懦儒,頗知在三之節,惟有急走京師,擊登聞鼓,泣訴九閽,為貴邑科名中人一雪恥辱耳。”諸紳噤不發一語。

  當是時,邑中諸先達齒爵最尊者,唯錢牧齋謙益未至。諸紳故列坐以待,少頃報錢至,稼軒起謁迎入,皆坐。瞿乃白錢曰:“祝趙構難,紛擾匝旬,迄無成議,惟丐老師片言以為折衷。”錢曰:“陳氏之意若何?”瞿曰:“陳氏意主於和。”錢艴然作色曰:“在陳既可以無君,祝亦可以無主。”遂拂衣登輿去。於是丹陽諸生奮臂一呼,邑中士民回應數千百人,飛甍擲棟,塵煙蔽天,聲震山谷。瞬息間,趙居頓為平地。諸生遂捐土葬化雍於天水氏之堂基,各撫掌稱快而去。祝氏亦毀其宅,不留片瓦。蓋恐士錦駕題搶劫為反噬計也。當眾人之毀趙室也,諸鄉老如從壁上觀,絕不敢出一義忿言以當鳴鼓之攻者,惟延貯舍旁,久乃潛散云。

  野史氏曰:“祝雖出自卑微,然亦膺一命於朝矣。趙欲攘其居,又致之死。設長吏中有義縱、王溫舒命斷斯獄,豈不大快人心哉!奈當日國事已非,群情瞀亂,鄉先生箝口結舌,惟知避怨自全。賴蒙叟一言,稍扶諸生義氣,為差強人意耳。卒之,死者徒死,生者竟生。營兔窟而安身別業,勢焰依然。覆馬鬣而齎恨重泉,沉冤誰訴。尚論往事者,不禁擊唾壺而長歎也。

女俠翠雲娘傳 (清)秋星  改寫

 

改寫:

翠雲,原名不詳,祖籍中國山東,十七歲時隨馬戲團來到新加坡表演。她身手矯健,尤其擅長高空綢吊,在表演中能展現出驚人的彈跳力和控制力,贏得了觀眾的喜愛。她性格獨立,對身邊的追求者都看不上眼,決心終身不嫁。

一次,馬戲團在新加坡演出期間,她的父親被人誣告偷竊,被警方拘捕。翠雲心急如焚,前往警局申辯,但由於語言不通,加上當時新加坡的殖民地政府對華人社群存在一定的偏見,她的申訴沒有得到重視,父親最終被判處罰款和監禁。這件事讓翠雲對當時的社會制度產生了強烈的不滿,她憤慨地說:“我一直覺得一些官員會冤枉好人,這是不對的,但至少還允許人辯解。沒想到這裡的人竟然如此蠻橫不講理!”從此,她對殖民統治者產生了強烈的抵觸情緒。

不久後,新加坡的社會運動開始興起,各種反殖民統治的組織紛紛成立。翠雲受到這些思潮的影響,決定加入其中一個名為“赤焰”的激進組織。由於她身手敏捷,膽識過人,很快就得到了組織領導者的賞識,並被賦予了“火鳳”的代號,成為組織中的重要人物。她也因此改變了以往的打扮,穿上了象徵革命的紅色服裝,更加引人注目。

然而,翠雲逐漸發現,“赤焰”組織的內部紀律鬆散,一些成員的行為越來越像街頭混混,甚至參與一些非法活動。她對此感到非常擔憂,但她也清楚,憑她一己之力,難以改變整個組織的走向。

後來,由於情報洩露,殖民政府對“赤焰”組織進行了大規模的鎮壓,組織成員四散逃亡。翠雲對此感到非常憤怒,她帶領一部分仍然願意追隨她的人,與前來逮捕他們的警察展開了激烈的對抗。在一次街頭衝突中,翠雲的部下幾乎全部傷亡,她自己也身負重傷,僥倖逃脫。

之後,一些“赤焰”組織的殘餘勢力開始與警方合作,出賣其他成員的信息,甚至藉助警方的力量打擊異己,謀取私利。翠雲對這些人的行為感到極其失望,她痛心地說:“我真是看錯了你們,你們簡直豬狗不如!現在落得如此下場,都是你們害的!我一定要為那些犧牲的兄弟姐妹報仇!”

她設法聯繫到那些背叛組織的人,以聚會的名義將他們約到了一間廢棄的倉庫。那些人因為曾經敬佩翠雲,紛紛前來赴約。翠雲在聚會上公開斥責了他們的背叛行為,然後突然拔出手槍,將他們全部擊斃,隨後便消失得無影無蹤。沒有人知道她去了哪裡,有人說她逃到了國外,也有人說她已經犧牲了。


原文

女俠翠雲娘傳   (清)秋星 


翠雲娘,不知其姓氏。山左產,年十七八,風貌殊可人,雙趺纖小,而騰躍上下可丈許。幼業賣解,隨父流轉江湖,行蹤幾遍南北。意氣驕甚,謂所見男子無當意者,自矢終身不字人。曾至上海奏技,其父為人誣陷,被拘入捕房。女隨往有所剖白,而捕房例嚴禁華人,不許有所陳,遂被囚。不勝其苦,罰鍰乃得釋。女憤然曰:“吾國官吏,往往不免冤誣人,吾每謂之暴,竊竊不平,然尚容人辯訴也。不意西人乃若此。”自此遂有仇外意。

  無何,義和團起。女喜,請于父,往投之,蓋即團中所謂紅燈照者。女得隸某大師兄麾下,甚見信任,位次頗崇,錫以翠雲娘名號,書之旗幟而賜之,所至桓揭以行。女自是妝束頓易,周身綾錦,衣履一碧,而貌益艷麗。見者輒疑洛水神姝。女日見團中無紀律,行事有類盜賊,頗憂之,然大勢所趨,獨力亦莫能挽。

  尋聯軍長驅入京師,團眾逃無蹤。女憤甚,激勵其部下人,咸願效死。遂與某國兵巷戰竟日,西兵死傷者頗多,女部下人亦傷亡略盡。乃聳身登屋逸去。後團中領佐,大半為西兵嚮導,或為僕役,且藉西兵之勢,劫奪戕殺,無惡不為。女慨然曰:“吾誤與若輩共事,事胡能成?然此恥不可不一湔也。”乃約會飲於某處。眾素傾慕女,是日到者綦眾。女遂宣言曰:“吾向謂若輩人也,不意乃狗彘之不若。今君出國亡,皆若輩之罪,吾謹以若輩謝天下。”騞然出長劍駢戮之,遂去不知所終。




女盜俠傳 (清)酉陽  改寫版本

 


一個改寫版本:

李偉,祖籍廣東,在新加坡一家跨國公司任職中層管理,因公務需要前往馬來西亞吉隆坡出差,身上攜帶了公司一筆重要的項目款項。由於是陸路交通,他選擇了搭乘長途巴士,途經新山時,夜宿在一家靠近邊境的經濟型酒店。

剛下車,就看到酒店外聚集了幾名打扮時髦的女子,濃妝艷抹,穿著暴露,手上拿著手機,不時向路過的行人拋媚眼。這是新山一帶常見的景象,一些非法陪酒女郎會在這裡招攬生意,通常是先閒聊幾句,如果客人有意,就會進一步談價錢。李偉在新加坡也聽說過類似的事情,知道這些人背景複雜,有些甚至與不法分子勾結,便格外小心。

這群女子中,有一個顯得與眾不同。她穿著樸素的黑色連衣裙,沒有化妝,也沒有像其他人一樣主動搭訕,只是靜靜地站在一旁。其他女子則十分活躍,有的搔首弄姿,有的來回走動,但眼神總會不時瞟向那個黑衣女子,似乎在聽從她的指示。李偉注意到這個細節,他憑直覺判斷,這個黑衣女子應該是這群人的頭目,而且她的舉止談吐,完全不像一般的陪酒女郎,反而給人一種沉穩幹練的感覺,李偉心中暗忖,她很可能與當地的黑幫有所關聯。

李偉知道自己身處險境,但他表面上不動聲色。他心生一計,決定先穩住對方。他拒絕了其他女子的搭訕,單獨邀請了黑衣女子到酒店的咖啡廳喝東西。黑衣女子似乎有些意外,但還是答應了。

兩人坐下後,李偉點了飲料和小吃,並主動與黑衣女子攀談。女子自稱阿玲,說是為了生計所迫才做這行。李偉沒有深究她的背景,而是講述了一些古代俠義故事,以及一些關於女性自強不息的事例,希望能引起阿玲的共鳴。阿玲聽得很認真,眼神中流露出一絲複雜的情緒。李偉也把自己這次出差的目的和攜帶的款項大致說了一下,並沒有隱瞞。

談話間,李偉注意到窗外開始下起雨,氣溫驟降。他看到阿玲只穿著單薄的衣服,便從背包裡拿出一件薄外套給她披上。當時咖啡廳裡客人不多,燈光也比較昏暗,兩人繼續交談,氣氛還算融洽,但李偉始終保持著警惕。

過了一會兒,阿玲起身告辭,將外套放在桌上。李偉拿出一些新幣作為答謝,並堅持要將外套送給她。阿玲推辭了一番,最後還是收下了外套,並向李偉道謝後離開。

大約半小時後,李偉聽到敲門聲,開門一看,竟然是阿玲。他還沒來得及問話,阿玲就開口說道:“實不相瞞,我是黑幫的人,我父親是這裡的老大,他們想打你身上那筆錢的主意。但我從來沒有做過傷害別人的事,還是個處女。你對我很好,我不想恩將仇報。外套是他們要我拿走的,但我現在還給你,你趕緊離開這裡,他們很快就會來了。這裡還有一樣東西,你收好,對你會有幫助。”說完,阿玲塞給李偉一個小巧的U盤,然後匆匆離去。

李偉又驚又喜,他沒想到事情會峰迴路轉。他趕緊收拾行李,準備離開。過了一會兒,有人敲門送回了外套,並交給他一個信封,說是阿玲交給他的,裡面裝著一張SD卡,說是“非常重要的東西,務必親自交給吉隆坡的一家媒體”。

李偉不敢耽擱,立刻離開了酒店。他搭乘計程車趕往附近的巴士總站,買了最早一班前往吉隆坡的車票。上車前,他將SD卡妥善保管。

巴士行駛途中,李偉看到幾輛可疑的汽車在後面跟蹤,但他沒有聲張。到了吉隆坡後,他按照阿玲的指示,將SD卡交給了那家媒體。媒體收到SD卡後,承諾會妥善處理。

幾天后,李偉得知,那張SD卡裡存儲的是當地黑幫的犯罪證據,包括他們與一些政府官員勾結的內幕。這件事在馬來西亞引起了軒然大波,警方展開了大規模的掃黑行動,逮捕了包括阿玲的父親在內的一大批犯罪分子。李偉也因此受到了公司的嘉獎。


原文:


女盜俠傳  (清)酉陽 


朱某,江蘇人。以諸生捐納知縣,需次山東。奉撫軍委,解餉入都,過臨清道,宿野店中。甫下車,有土妓五六輩來獻曲。蓋北道風俗,妓寮多逐尖站,客至,唱小曲數出,客給以津錢數百。欲留某妓宿,則令賚被褥來,辨色而行,給津錢數吊。津錢一百者,實五枚,當南錢十枚。津錢一吊者,實五十枚,當南錢一百枚。其價廉如此,然若輩多與響馬賊連合,偵探客囊而報告之,妓而盜者也。朱老行旅,心知之。又臨清為響馬淵藪,益戒嚴當。

  時見五六輩,皆塗脂抹粉,手持胡琴,或月琴,泥身畔喁喁作絮語。內有一妓,周身黑衣,結束逼仄。年二十許,不御脂粉,不攜胡琴,雜諸妓中,喚客一聲,即退立門簾下。諸妓妖嬈萬態,或起或立,或進或退,輒回顧黑衣妓,黑衣妓若以目指揮之。朱固機警,知黑衣妓必諸妓之領袖,而舉止之態度,眉目之神彩,百不類妓,其為響馬賊之倀無疑。顧荒村野店,暮色淒其,無術以脫其危險。心房震動,如觸電氣,耳為之顫。猛然省曰:“此妓非常人,以情哀之,或可免。”乃退諸妓而獨留黑衣妓,妓亦欣然留。

  朱乃喚酒與妓對飲,各詢生平。妓自言家貧,不能自活,忍辱為此。朱具述古名妓歷史,如紅拂梁紅玉事,為之勸慰。且故意推波助瀾,以激發其豪氣。妓亦悲歌慷慨,泣下數行。朱自道生平遭際,險阻艱難之狀,歷歷如繪。妓問此行何為,所帶何物,朱具述梗概,為言餉銀幾萬幾千兩,一無隱諱。談次,聞窗外颯颯聲,揭紙簾睨視窗櫺外,則大雪迷漫,與微月光線相映,一白無際。顧妓僅御薄棉衣,殊寒甚。朱即從篋中檢羊皮短帔,為妓披之。時則殘燈將盡,爐火不溫,朱出燭續膏,仍復對坐談心,終不及亂。

  俄聞雞唱,妓循例告去,脫帔置土坑上。朱贈銀四兩,又持帔授之,曰:“天寒,早行良苦,此薄物為卿禦寒,勿介意也。”妓曰:“蒙君憐惜,虛度良宵,受銀已無狀,敢有他。”朱曰:“所以重卿,氣誼耳,床第之私,非所以褻卿也。何歉為?”妓乃道謝去。行半里許,忽回。朱聞叩門聲,大恐,啟視之,則妓也。朱未及問,妓遽大言曰:“實告君,吾盜也。吾父為響馬領袖,以吾為香餌。然吾守身甚嚴,有起意亂吾者,立刃之。今猶處女也,蒙君柳下坐懷之義,范叔綈袍之仁,特報君。帔,君所需,吾去,即遣人來。還更有一寶物,君收之。天初下雪,泥未濘,可踏雪行,早離此。”朱且驚且喜,長跪拜謝。妓不顧而去。

  隔一小時,有人來還帔,並袖出一小囊曰:“此主人所以贈君者,囑君載之以行,有無量價值。至楊柳青,某標局有人來索,君即付之,千萬勿誤。”朱受囊,出銀犒來使,使者曰:“主人命不得受一錢。”遂去。朱啟囊視之,則三角小旗也。

  天既大明,朱促車夫行。車夫以危險辭,疆而後可。將行,朱出小旗插車篷上。車夫相視愕然曰:“何由得此?此去無憂矣。”既行二十里許,有騎馬荷槍者二十餘人迎面來,摩車而過,又回馬盤繞一周,諦視小旗,逡巡去。前行二十里,又如此。凡行五六日,遇如此輩者,數十起。距楊柳青十餘里,即有人來迎。詢之,則某標局所遣也。引之至局,供給豐腆。夜闌,主人入室,詢旗所由來,朱乃具述其故,面歸之。主人曰:“此貴重物,非有大感情者,不輕貽也。今已出重圍,無須此。僕將持此以覆命,不落他人手也。”朱乃再三道謝而別。



妒律 清 陳元龍 

 

妒律
作者:陳元龍 清    
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
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
本作品收錄於《香艷叢書/3

小序

  昔漢高入關中,約法三章,而秦民以定。後此益加嚴密,以齊一天下之民,凜遵法守,不敢犯此,非獨明有以治民也。推之天堂地獄之說,絲毫不逾。廣大如來,而戒律允為精嚴,是律之所用綦密矣。乃余竊謂獨不可施於婦人女子之間。任夫人死且不避,而況笞杖徒流乎?人謂美女宜妒,而醜者不宜;巧者宜妒,而拙者不宜。不知毒出胎根,孽緣性結,奚暇自顧乎?每見千古奇妒,有不止於刻眉、灼眼、髠頭、椎墓者。彼帝王將相,不難駕馭群雄,讋服海內。恆不能得之閨閫床第之間,非徒有所惑也,實有以奪之者矣。吾友某,風流道學中人,性柔而骨俠者也。傷鬚眉之陷溺,悼脂粉之癡迷,戲著《妒律》,縷晰條分,比例嚴密,而又不及大辟,以從寬典,蓋以慈悲心,轉大法輪,使慧心者讀之,競競自好。即頑悍者亦或赧赧自慚。雖未必革面洗心,正如禹鑄九鼎,魑魅魍魎,情狀畢現,其為祟亦少殺矣。抑聞之,梁武因郗後悍妒成疹,左右進曰:「聞鶬鶊羹能療妒」,郗茹之稍減,帝善之。左右複進曰:「願陛下廣修諸劑,以遍賜群臣,使不才者毋妒於有才;挾私者毋妒於奉公,濁者不妒其清,貪者不妒其廉,亦助化之一端也。」餘曰:「否否」。若然,將盡取天下之鶬鶊為羹以飼妒婦,則斯律措而不用,是萬不能。因思南宋劉休妻妒,帝敕令開小店賣皂掃帚以辱之。元制:「婦人妒者,令乘驏牛車,徇部下。」昔人謂其惜不著之令甲。是「妒律」一書,蓋發前人之所未發者矣。安得不急鑄之,以廣布之門內者。

名例

  一、凡婦梳頭臨鏡,駕言從鏡中見夫與婢目挑,遂生嗔毒罵,並及丈夫者,擬坐以斷罪,不以律例:杖七十,徒一年半。

  判曰:迷網沉淪,聞蟻聲而驚夢;疑團莫解,飲弓影而成屙。是以披畫圖而含哀,詢洛神而赴水。群狐滿腹,載鬼一車。以莫須有之情,比將毋同之律,罪由自召,人亦何尤?

  一、凡婦允夫宿妾,日間反覆議明,及至更深,猶複令妾針紉。若或忘之者,擬坐以公事應行稽程律:笞二十,遲至三更者,加一等。

  判曰:春秋盟會,成事定於一言;戰國縱橫,趨向決於片語。乃爾拘牽薄務,似存退悔之心;演習虛文,無非出納之吝。雖健忘者當不至此,援引律法,猶覺從寬。

  一、夫與婢有染,妻乃褪婢內衣,以秦椒等辛辣之物,納入婢女私處。比照以穢汙入人口律,加等,引新例:發與黑龍江,新披甲為奴。

  判曰:豆蔻猶含,尚苦鹽梅之味;牡丹初放,何堪薑桂之投?即蛇蠍以為心,無此毒也。本豺狠而成性,豈其然乎?按律無可引援,請從新例究擬。


  吏部

  一、凡婦見夫外入,故拈針線,兀坐不語。及再三詢之,一推而起。擬坐以無故不朝參公座律:杖八十,徒二年。

  判曰:慵拈倦繡,只念遠人;默坐低頭,為懷遊子。未有室家靜好,琴瑟和諧。見良人而轉嗔,聞溫言而添恨者也。婦德無極,女怨無終。律以朝參,正斯壺範。

  一、凡婦有病在床,仍令腹婢稽查丈夫與妾偶語等情。擬坐以納交近侍官員律:杖一百,流三千里。

  判曰:珠沉玉碎,肯使鸞鏡塵埋;柳折花殘,不許鶯簧舌囀。即曰關心者亂,奚須壁後置人。若雲在家必聞,夫豈沙中偶語?今乃輾轉反側,殊多密探之煩。而迷夢沉吟,只廑他山之慮。官箴有玷,自當屏絕於遐荒;壺範斯懲,庶不患深於跋扈。

  一、凡婦每見人之內眷,必苦勸不可令夫納妾,娓娓不倦。擬坐以同僚代判文案律:杖八十,徒二年。

  判曰:畫樓秘閣,共談閫內之私;密室柔情,細訴胸中之壘。聯床握手,附耳訂謀。豈誠永漏話長,只為深閨計遠。老璫衣缽,官家勿使空閒;少婦傳燈,阿郎決難二室。比目何堪瘤贅,並頭胡可駢枝?笰彼婦各具肺腸,豈容人而參帷幄?家有制度,此屬越庖。自謀已非,代人難恕。

戶部

  一、凡婦每同婢妾觸牌點韻,嘻笑一堂。忽聞主人聲息,悉皆屏去。擬坐以脫漏戶口律:家長杖六十,徒一年。

  判曰:紫罽平鋪,象牌齊翻玉筍;霞箋試展,班管漫掞瑤詞。乃老子興複不淺,而群芳吹散因何?是豈楚卒聞歌,競解中宵之甲;抑亦蘇生挾策,惟深兼併之防?罪坐發縱,奔逸免究。

  一、凡婦值偶宿姬妾室,便偃臥不起,只推有病及再三安慰,不覺盈盈淚下。擬坐以戶役不均律:杖八十,徒二年。

  判曰:自是桃貪結子,故尋樹底殘紅;原非浪逐癡兒,疑作花間戀蝶。不知樛木下逮,方可螽斯誦興。爾乃鳥啼殘夢,憐春色之將闌;花擾獨愁,恨秋梧之早落。猶然心懷固寵,念舊愛而情傷;志切專房,分新恩而腸斷。苑枯頓異,情罪偏歸。

  一、凡婦容夫納妾,限夫往妾所止,以一更為率,遲歸則怨望詈罵。擬坐以丁夫差遣不平律:杖六十。

  判曰:命將出師,最忌從中掣肘;濟人利物,應須忘分推心。如其箝制刻期,恐致工多限促。必欲束縛計晷,定然此怨彼嗟。苟發縱之不公,當援律而杖懲。

  一、凡婦無子有年,畏人清議,陽為娶妾,私禁冷室,不令丈夫見面。擬坐以田地荒蕪律:杖七十,徒一年半。

  判曰:曆歲深耕,既無薄獲,乃憎多口,爰挾陰謀。縱不學司馬公夫人,飾之入院;何致如白太傅內子,不使進幃?鴉過長門,夢斷朝陽日影;魚封永巷,魂消巫峽雲蹤。女有罪而幽囚,郎何辜而乏後?荒我田疇,律難輕貸!

  一、凡婦見夫妾生子,故將家業施捨僧尼,搬運母家,並與出嫁女狼藉無度。擬坐以盜賣田宅律:杖八十,徒二年。

  判曰:珠非蚌出,奚惜金穴銅山?篋自我操,即欲沙揮泥灑。綺丸蔽野,翠玉成塵。神誕佛生,窮朝昏於水陸;老嫗少婦,溢裘馬之輕肥。甘心若敖之鬼,甯惜叔孫之兒?惡其縱恣,律以攘竊。

  一、凡婦聞親戚朋友娶妾,即行毒罵,並自咒以及丈夫。擬坐以把持行市律:杖八十,徒二年。

  判曰:城門失火,未嘗殃及池魚;滕國防危,預爾憂先築薛。含沙射影,足征鬼蜮之衷;打草驚蛇,預作綢繆之計。罪狀似難比擬,情形不易姑容。律以把持,實為允協。

  一、凡婦無子,恐夫賣妾;非立己侄,即抱螟蛉。擬坐以斬人宗祀律:杖一百,刺配甯古塔。絕產沒官,父母兄弟不行解勸,俱發旗下為奴。

  判曰:妒蚌難胎,久慮蛾眉之入室;牝狐幻術,陰營蜾負之良圖。乃欲代馬以牛,更恐以武繼李。科其罪狀,投豺虎而誰憐?揆厥私衷,飽溪壑而自利。擬減等於大辟,且屬原情;藉絕產而入官,詎資異孽?在昔設謀決策,計雖出自妖姬,而今遂過模稜,事自成於丑類。禍因滋蔓,連坐非苛。

  一、凡婦歸甯父母,或詣廟燒香,必將丈夫愛妾,挈之同往。擬坐以拐帶人口律:杖七十,徒一年半。

  判曰:情懷水火,原非蘭茝之和;意介干戈,素乏塤篪之雅。攜手同歸,是何心也?與子偕往,保無他乎!察其略取之心,治彼杖徒之罪。

  一、凡婦與夫議明,或三六九,或二八日,分潤於妾。乃至期齟齬,不令夫往。擬坐以收支留難律:笞五十。再犯者加一等。如是三次者,杖六十,徒一年。

  判曰:三分有二,宜加服事之誠;取二用三,古有貪殘之戒。爾乃渝盟割地,輒懷猶豫之衷;役志侵漁,漸現饕餮之態。當與不與,律固有條。初犯從輕,再犯加等。

  一、凡婦故令陋婢強夫衽席,以塞娶妾之念。擬坐以良賤為婚律:主婚者杖七十,徒一年半。

  判曰:錦衾璀璨,自宜軟玉溫香;繡帳氤氳,可無穠桃翠柳?雖實命不同,允共葑菲薄采;而承恩非貌,奚堪魑魅偕歡?因濁酒粗布之謠,解醜妻惡妾之嘲。進以匪匹,實為亂群。責有攸歸,誰職其咎!

  一、凡婦使婢年已長大,不令蓄髮,恐丈夫有成人之思。擬坐以嫁娶失時律:杖七十,徒一年半。

  判曰:芳草無情,隨春來而漸茂;綠楊何意,因時至而垂絲。惡竹筍之沖簷,刪其鳳羽;嗔薔薇之逾架,剪彼蓬心。自崔夫人不許麗服,而袁紹妻遂使髠頭。乃虞擲果而禁投桃,未詠摽梅而歌冰泮。不疑他意,只問失時。

禮部

  一、凡婦年已衰邁,猶然脂粉翠鈿,以固寵倖。擬坐以服飾違式律:笞五十,逐出免供。

  判曰:翠鬢香雲,艷質曾邀帝寵;柳眉桃靨,嬌姿准擬人看。不知出塞明妃,顏華已非舊日;抱屙婕妤,形容頓異當時。乞憐未必希恩,掩袖殊堪憎惡。態固難堪,情猶可憫。

  一、凡婦蓄妾,原非得已,乃自誇賢德,冀人讚美。擬坐以現任官輒自立碑律:杖一百,徒三年。

  判曰:膏雨和風,令望應流於萬里;深仁厚德,芳譽自播於千年。故口碑載道,逢人惟說峴山;而屍祝由心,至今永思棠芾。何爾事因情近,名與實殊;輒向人言,攘為已德。苟傳聞不察,幾欲勒之貞瑉;久假不歸,竟爾廁於賢哲。盜名有禁,功令宜遵。

  一、凡婦暗令腹婢借名罵奴僕,因夫及妾,並有子之妾。擬坐以公差人員役欺淩長官律:杖六十,徒一年。主婦辯非主使,記過一次。

  判曰:浪蝶狂蜂,奚顧新蓓嫩蕊?暴風驟雨,那管細果花胎?猶如狐假虎威,豈惜鼠投器忌?雖護身有符,苟犯法無赦;主婦記過,姑免深求。

  一、凡婦買妾入門,必使魘鎮;或掛己褲於門首,或置捧槌於門限內,種種不一。擬坐以禁止師巫邪說律:杖一百,流三千里。

  判曰:玉顏未入,輪回九轉之腸;象管初吹,聲斷百年之夢。不用千金買賦,陰求片鐵鑄符。一紙朱書,宜投蛛網。數行秘籙,忽墜迷途。性情制以鸚哥。精爽攝為虎倀。是蓋幻而無跡,即或殺之泯蹤者也。淫覡邪巫,痛懲遠屏。

  一、凡婦因夫買妾,便設經堂修齋禮懺,惟同尼僧往來。擬坐以左道惑眾律:杖一百,流三千里。

  判曰:楊柳新栽,昨夜幾番風雨;荼蘼初架,曉來無數葛藤。蛾眉入而粉黛衰,鴉鬢添而鸞鏡掩。妝閣因而繡佛,琴堂用以翻經。寄怨毒於瞿曇,發幽憤於般若。淫艷姏尼,藉禪和而入室;貪癡釋子,披緇戒而踵門。內則從此逾閑,性情由之難制。是用履霜杜漸,故為首禁嚴懲。

  一、凡婦嫉夫有妾,從旁嫁禍,期以絕之。擬坐以術士妄言禍福律:杖一百,流三千里。

  判曰:婉容順色,鬚眉不計其猜;深阱隱機,脂粉亦忘其忮。是以不言掩鼻,鄭袖以巧愛而斃楚姬;覆被殺兒,武曌以忍心而殞唐後。臨風扇毒,向影吹沙。不第讒言離間,蓋實溺陷死生者也。所當滿杖遠配遐陬。

兵部

  一、凡婦夜臥,必將床前暗置桌椅等物,周匝布密,以防夫有他適。擬坐以假宿衛人儀仗律:杖一百,徒三年。

  判曰:秦王宮裡,不失狐白之裘;漢後禁中,誰通赭馬之跡?不虞竊符之魏姬,第慮偷香之韓壽。乃無防意如城之謀,聊效入苙招豚之計。坐以假借,罰其愚騃。

  一、凡婦因夫夜起溲溺,不與聞知,疑其私婢,即生嗔毒罵。擬坐以夜禁不嚴律:笞五十。

  判曰:床內青銅,原慮懷奸之計;枕邊玉盒,用為護身之符。乃崇垣何處飛奴,簾外忽驚人影。醒來夢話,郎已夢到高唐;醉後魂銷,身遂魂游楚館。彼固失告,此則疏防。

  一、凡婦使用婢女,不許麵粉鬢油,止令破衣敝履,充作夜不收,打聽丈夫外事。擬坐以私渡關津律:杖八十,徒二年。

  判曰:金釵十二,豈必盡充下陳?粉黛三千,亦惟供我侍從。何必修羅夜叉,分途句攝;山精水怪,匿影潛窺。出入自有關防,內外豈容飛越?爰書有禁,城旦何辭?

  一、凡婦見夫入室同妾悄語,即假借公事,突入沖散。擬坐以擅闖轅門律,如止以諢擾不作嗔狀,引例末減,笞五十,免供。

  判曰:翡翠床前,方調鸚鵡之舌;水晶簾外,忽來俊鶻之沖。不徒花上曬衣,未免腹中藏劍。有心心術不端,無心學術不到。

  一、凡婦度妾與夫正值綢繆之際,忽喚妾起,屬以他事。擬坐以擅調官軍律:杖一百,發邊遠充軍。

  判曰:酣戰方深,浪子軍威正盛;金牌忽召,夫人桴鼓停聲。既徹白登之圍,詎有黃龍之望?隳功西徼,先軫之唾固宜;掣肘東窗,長舌之罪難貰。宥以生令,猶為寬典。

督捕

  一、凡夫人妾室,慮主母之嗔,因而逃入妻所,妻遂閉之不令出戶。擬坐以窩隱逃人律:杖一百,流徙尚陽堡。

  判曰:桃源有路,本期接引漁郎;梅子多酸,未便相延洞口。效紅拂之宵征,非得已也;反文君之私奔,意何為乎?爾乃冥心已會,故托於李上蔡逐客之書;妙諦全窺,竟不學魯男子閉戶之美。汝既有意於窩逃,吾將按例而問擬。

刑部

  一、凡婦見夫與妾就寢,故不穩臥,隔房頻問瑣事務。擬坐以聽訟迴避不迴避律:笞四十。

  判曰:鴛夢初諧,正慮窺簾鸚鵡;蝶棲未穩,何堪聒耳遊蜂?既幹迥避之條,難辭撓法之譴。量從薄儆,以蔽厥辜。

  一、凡婦設榻床後,應妾同寢,令抱衾襴以就,即使合歡,不令暢遂,並不得謔語一字。擬坐以不應禁而禁律:杖六十。

  判曰:臥榻之側,原非鼾睡之方;忌者之前,又豈詼諧之地?桃花三汲,猶虞浪動潛鱗;鶯囀一聲,更慮驚翻宿蝶。是宜通禁,允此嚴懲。

  一、凡婦因夫偶飲妓家,遂令端跪床前,自仍假寐,更餘不允發放。擬坐以告狀不受理律:杖一百,徒三年。

  判曰:蝴蝶偶入花叢,原非貪宿;蜻蜓薄游水際,未免沾濡。況風過帶香,何關薄倖?而衣沾剩粉,聊以娛情。爾乃頓發嬌嗔,岡顧黃金之膝。居然假寐,任憑玉漏之催。真變羊之巫可誑,而逆鱗之怒難批矣。懸案過情,杖遣不枉。

  一、凡夫調婢,婢極力灑脫,以致頰紅肉顫。妻乃不察,仍撏婢女毒打。擬坐以官司故出入人罪律:杖六十,以增減輕重論。

  判曰:狹路相逢,幾餌身於豺虎;投梭峻拒,得幸脫於鷹鸇。顫斷香肌,蓋為雲橫煙鎖;紅堆粉面,原非雨後霞生。不申法於強梁,反宣威於弱質。故出故入,按律何辭?

  一、凡夫夜來私妾,及旦入妻房,乃託故啟郁,需索首飾衣服。擬坐以因公科斂律:計贓從重論。贓未入手者,杖六十。

  判曰:終年交頸,曾無感於寸衷;一旦分甘,遂矜懷於大齎。翠環金縷,非可要脅而求;寶鈿繡衣,務在隨宜而錫。爾需索既出於機心,將擬罪應同於科斂。

  一、凡婦因夫娶妾,反目假病,臥床不吃茶飯,其夫委曲勸解,終屬忿言詬罵。及腹婢私進飲食,則啖之,人至輒複匿去。擬坐以夤緣作弊律:杖一百,流三千里。

  判曰:銀牙正辟,何心翠釜紫駝?繡戶無人,輒啖金齏玉粒。若彼陰險之情,為鬼為蜮,業已覘其一斑;矧其秘藏之跡,如虺如蛇,寧能防之久後?縱茲不治,長此安窮。

  一、凡婢薄有姿色,見其稍稍修容,輒以誘漢痛詆。擬坐以故勘平人律:杖八十。

  判曰:桃花沐雨,原非有意呈嬌;梅子含酸,遂謂揉脂獻媚。擬以重杖,警彼多心。

  一、凡婦閱戲,見有演及妾妓者,婦必嘵嘵並罵揀戲之人,以及自己丈夫。擬坐以決罰不當律:笞五十。

  判曰:雅劇新聲,用佐娛賓之勝;芳姿艷質,藉供綺席之歡。事爭選靡麗之情,詞必田佳人之口。爾乃睹花容而色沮,聞鶯囀而神飛。撫景傷心,當歌疑盤。誰家薄倖,故開作俑之端?郎實情乖,冀效跳樑之習。衾襴鼎沸,姻友波騰。鼓焰無端,笞懲有律。

  一、凡婦因公擊婢,輒侵下體便處。擬坐以決罰不如法、於人虛怯處非法毆打律:成傷者,笞四十。

  判曰:前代腐刑,爰書久削。編民閹割,憲典嚴懲。即男子而已然,況女子乎何有?爾乃借公泄忿,聲罪討於包茅;乘興宣威,肆戈矛於夾穀。如驗有傷,按律究擬。

  一、凡婦值夫外出,即將夫妾及有妊之妾,陰賣,並不擇人論價。迨妾知覺不從,竟以燒香等計誑騙出門。擬坐以監守自盜律:杖一百,發尚陽堡。同謀杖一百,流三千里。

  判曰:小往大來,本蓄分甘之怨;母以子貴,愈深固寵之憂。不虞君子之徵行,巧屬紅顏之薄命。機乘掛帆鼓棹之時,早定調虎離山之計。牢籠巧計,奚容不抱琵琶?亟拔眼釘,那計珍珠十斛?辱當壚而不惜,雖換馬亦欣然。傷情極矣,慘何如之。勘狠毒之元兇,固應遠徙;即同謀之協從,勿令網遺。

  一、凡婦端坐,令夫跪受刑杖,如不依從,號哭無已。擬坐以威勢制縛人律:杖一百,徒三年。

  判曰:毒龍飛怒,白日晦而海水揚;脂虎橫行,穀風生而狐兔伏。吼聲正厲,鼻息敢舒?不憚協以威行,何惜律其勢制。

  一、凡婦喜多蓄婢,每同夫對飲,不令婢立己後,恐美目之盼,向夫傳情。擬坐以誘人犯法律:杖一百,流三千里。

  判曰:錦繡成行,勿使肉屏障後;鴛鴦羅列,莫教花陳當前。蓋防對面芙蓉,密訂上官之約;燈前秋水,暗邀月下之期。不知慢藏之招,實為冶容之誨。既飲人以狂藥,複忌已而閉邪?爾故陷之,罪還責爾。

  一、凡婦毒打婢女,其夫微言勸解,便謂私婢,愈加鞭笞不已。擬坐以冤屈平民為盜律:杖六十,徒一年。

  判曰:毒手老拳,情難坐視;纓冠披髮,勢涉嫌疑。乃詞以情遷,卦因變動。貪非盜璧,浪為竊金。屈法枉贓,故出故入。

  一、凡婦不能容妾,反飾嗔作喜,以昭賢德,願稱姊妹。無分大小,及入門非禁即賣。擬坐以欺詐官私取財律:杖八十,徒二年。

  判曰:夢中之蘭玉未占,被底之鴛鴦難共。琵琶隔院,聲己遠而莫疑;鸚鵡異籠,語屢調而難覺。顧耳屬於垣,趾不旋踵。王丞相之驅車,為淩諸婢;戚少保之肉袒,奚獲二雛?爾乃蜜裡藏刀,必欲花間逐蝶。情亦甚矣,城旦猶輕。

  一、凡婦與夫小有間言,便呼兄喚弟,加之強橫,以宣威夫妾。擬坐以假冒官兵律:杖七十,徒一年半。

  判曰:日麗雲閑,風忽變而成颶;波恬浪靜,石偶激而生瀾。巧令如虎如狼,哄然吠聲吠影。遂聞猛鷙搏鷹,不啻群鴉噪鳳。蠢茲丑類,勿令網遺。孰為主謀,訊明並逮。

  一、凡婦見夫有恙,便歸罪婢妾故,醜言遍告於人眾。擬坐以假公營私律;杖六十,徒一年。

  判曰:紙帳呻吟,遽稱此風之始;竹床偃仰,遂生為厲之階。不知閨閫之事,甚於畫眉;乃以中冓之言,指為牆茨。意欲如將軍體敝,因人言而驅姬;恐難同太傅暮年,以老病而放妾。假借釁端,誑誣加等。

  一、凡婦舉動難堪,因夫稍違,便從妯娌兄弟哭訴,加以聽信婢妾之言,漫不省察。擬會以越訴律:如汙人名節,杖一百,發附近充軍。

  判曰:冀握權衡在手,先以論議向人。蓋因蠱惑於心,奚計含沙於口?不知盜嫂之事,猶可解也;至若通妹之誣,豈能堪乎?天譴難逃,王章莫貸。

  一、凡婦見婢垂髫,頗諳人事,竟不謀之夫主,擅配家奴。擬坐以屏去人服食律:杖八十。

  判曰:桃花含蕊,何須便嫁東風?蚌孕猶胎,豈遂揚輝北渚?預作納履之猜,何其遽也。陰為掩襲之計,不亦泰乎?擬以重杖,抑彼機心。

  一、凡婦打罵婢妾,吼聲震外,並罵及親友者。擬坐以辱駡尊長律:無服笞二十,有服笞五十。期親同胞,杖一百;伯叔師友,各加一等。

  判曰:虎牙橫噬,豈避賢豪?烈火蔓延,甯分玉石?西楚大呼,鐵騎重圍辟易;河東一吼,拄杖落手茫然。魚無耳而深藏,鳥高飛而色舉。此蓋司晨之牝,非特門內之妖己也。因族黨之尊卑,就科條之輕重。量從分別,予以自新。

  一、凡侍婢垂髫者,婦恐其夫沾染,悉皆鬻賣,另覓小者供用。擬坐以略賣人口律:杖八十,徒二年。若略賣至三口以上,枷號一個月,發邊衛充軍,牙保人各減,並追價入官。

  判曰:絲柳初垂,遂驚心於黃鳥;夭桃未放,早留意於遊蜂。以防微杜漸之心,作革故鼎新之計。刈菉竹以植黃楊,驅修翎而蓄蚱蜢。律以略賣,允蔽厥辜。

  一、凡婦知妾有妊,故使勞力,以致墮胎,並令產中飲食失時。擬坐以窩弓殺傷人律:杖一百,徒三年。

  判曰:海棠新放,幸有色而無香;豆蔻初含,將漸開而結實。滿園春色,誰是宜男?共祝天孫,若為乞巧?甫征蘭夢,旋起鴆謀。致使瓜未熟而蒂已離,木向榮而心先蠹。覆巢不令完卵,殺母必更傷兒。豈止暗地害人,是蓋明欲絕後。置於徽纆,誠為允宜。

  一、凡婦因事與夫反目,遂即駕言寵妾,身投尼室,經宿不回。擬坐以背夫逃走律:杖一百,流三千里。

  判曰:久蓄疑猜,苦無半隙。稔懷怨恨,巧駕一言。禪關藍室,允為解脫之門;妖廟淫祠,故是藏奸之藪。即非紅拂之奔,難洗緇流之辱。投之有北,永絕南還。

  一、凡婦抓碎丈夫麵皮,並齧傷肌膚者,擬坐以妻妾毆夫律:杖一百,徒三年。願離者聽。

  判曰:情緒偶乖,笑裂千端錦繒;幽思乍觸,怒敲七尺珊瑚。狂飆發而松柏摧,驚濤轟而蘭蕙損。金閨虎坐,玉潤羊眠。既昧三從,須嚴七出。

  一、凡婦特令腹婢私行窺探,互相論譚,以致婦之面色,忽白忽青,微微冷笑。擬坐以竊盜不得財律:笞五十,免刺。

  判曰:紗窗隙底,聆潛蟻鬥之聲;羅帳房中,化作鴟張之態。百螢惑眼,千祟蠱心。蜀碎芙蓉,吹上桃花之面;南香含笑,如啼漢女之妝。薄笞少懲,姑不深究。

  一、凡婦聞妓女送夫扇巾等物,輒搜尋裂碎。擬坐以毀棄器物律,准竊盜已行而不得財律:笞四十。

  判曰:采蘭贈芍,雖屬淫靡;煮鶴焚琴,殊虧大雅。況報桃引趣,原非越水之紗;貽管呈憨,豈是江皋之佩。存之增韻,毀之獲愆。

  一、凡婦置妾衾襴床第,命作窄小止堪一人獨臥者,擬坐以造作不如法律:笞四十。

  判曰:棣棠誼重,曾傳大被之風;燕雀情深,舊有聯床之雅。即眉公之新式,未聞隘彼規模。非楚宮之細腰,何故減其繩尺?既稽古而無征,當按律以示儆。

  一、凡婦因夫欲往妾所,乃身先誘敵,及酣戰良久,已挫其鋒,始令鼓勇出汛。擬坐以虛費工力,採取不堪用律:坐贓論罪,杖一百,徒三年。

  判曰:戈矛高揭,原期用力邊陲;而根本動搖,遂至奮身內寇。率罷乏之兵,將何充敵?值蕭牆之變,實所傷神。罪不止於阻撓,律應坐以虛費。粵稽贓跡,雖城旦而猶輕;究厥奸謀,迅決杖以發遣。



清史稿》(卷289):「陳元龍,字廣陵,浙江海寧人。康熙二十四年一甲二名進士,授編修,直南書房。郭琇劾高士奇,辭連元龍,謂與士奇結為叔姪,招納賄賂,命與士奇等並休致。語互詳士奇傳。元龍奏辯,謂:「臣宗本出自高,譜牒炳然。若果臣交結士奇,何以士奇反稱臣為叔?」事得白,命復任。累遷侍讀學士。元龍工書,為聖祖所賞,嘗命就御前作書,深被獎許。上御便殿書賜內直翰林,諭曰:「爾等家中各有堂名,不妨自言,當書以賜。」元龍奏臣父之闓年逾八十,家有愛日堂,御書牓賜之。四十二年,再遷詹事。以父病乞養歸,賜葠。時正編賦彙,令攜歸校對增益。上南巡,元龍迎謁,御書牓賜之闓及元龍母陸。之闓卒,喪終,召元龍授翰林院掌院學士。五十年,遷吏部侍郎。授廣西巡撫。值廣東歲歉,廣西米價高,元龍遣官詣湖南採米平糶。五十四年,修築興安陡河閘,護兩廣運道。並於省城擴養濟院,立義學,創育嬰堂,建倉貯穀。五十七年,擢工部尚書。六十年,調禮部。世宗即位,命守護景陵。七年,與左都御史尹泰同授額外大學士,尋授文淵閣大學士,兼禮部尚書。元龍在廣西,請開例民捐穀得入監。李紱為巡撫,請以捐穀為開墾費。上責其借名支銷,命元龍詣廣西清理。紱旋奏:「元龍分得羨餘十一萬有奇,除在廣西捐公費九萬,又助軍需十萬。今倉穀尚有虧空,應令分償。」及授大學士,命免之。十一年,以老乞休,加太子太傅致仕,令其子編修邦直歸侍養。行日,賜酒膳,令六部滿、漢堂官餞送,沿途將吏送迎。乾隆元年,命在籍食俸。尋卒,賜祭葬,諡文簡。論曰:軾以德望尊,徐元夢以忠謇重。世宗譴允禩、允禟,徐元夢言:「二人罪當誅,願上念手足情緩其死。」二人者既死,吏議奴其子,軾言:「二人子實為聖祖孫,孰敢奴之?」世宗皆為動容。諒哉,古大臣不是過也。廷錫直內廷領戶部,邁柱等領疆節,卓然有績效。從典、尹泰皆以端謹奉職。古所謂大人長者,殆近之矣。」


滬上妓女善用照相館

 滬上娼風,晚清以降,蔚為大觀,與商埠之興盛相偕而至。初,滬地猶為蕞爾港口,然妓女已藉宣傳之術,於舟楫往來之際,或城郊荒僻之所,招徠賓客。迨商埠日繁,妓女遂入城邑,先聚虹橋,繼遷四馬路。

及至二十世紀之交,紅燈區遂於城隅崛起。滬地蛻變為國際都會,妓女亦儼然權力與階級之象徵。名妓輩出,如賽金花者,通曉德語,遊歷歐羅巴,更於義和團之亂時,參贊外交。娼妓文化、方興之商品文化,以及新興之都市資產階級,三者相輔相成。誠如葉凱蒂氏所言:「十九世紀末,滬上娼妓創遊樂之新境,其間,彼輩兼具傳統與現代之風貌,令遊客流連忘返。」

時人多視攝影為玄奧、可畏、難以駕馭之技,而娼妓則率先趨之若鶩,競相攝像。文人雅士亦以蒐集妓女照片為樂。蓋攝影寫實,可凝女子之姝容,故為妓女與顧客所重。妓女藉之以存容顏之美,顧客則購畫冊式之照片,以擇佳人。易言之,攝影以其記錄與宣傳之效,於娼妓文化中風行。

攝影術既入中國,妓女即善用之。照相館爭相羅致名妓,懸其像於門首以招徠,且鬻照片以牟利。據云,賽金花之像尤為風靡。晚清之娛樂小報亦載,妓女照片之市既成,讀者多有收藏者。宣統三年(1911),有正書局之廣告示,名妓之照,每張售價四角。書局更輯之為二冊,一冊收錄全國妓女之像六百幀,售價三元五角;另一冊收錄上海妓女之像五百幀,售價三元。

小說《海上花列傳》刊於光緒二十年(1894),可見妓女之照片,久已用作宣傳之具。鴇母諸三姐欲予新客李先生留下深刻印象,遂提及彼與姊妹之合照,題曰〈七姊妹〉,其照曾懸於諸多照相館多年。十九世紀末,妓女之照片能否公諸於眾,實為其是否成功之關鍵。照片可無限複製,有效擴展娼妓文化之影響,同時亦推廣攝影術。妓女乃中國最早公開步入消費文化之女性,亦是最早被公開展示、成為消費象徵者。彼輩既為蓬勃發展之時尚零售業之主要顧客,亦為消費之對象。

市面之上,妓院指南紛紛湧現,如《申江名勝圖說》、《海上繁華圖》、《春江燈市錄》、《海上遊戲圖說》等,詳述妓女之種種。若以妓女亦為商品之形式觀之,則彼可從攝影此新發明中獲益良多。商品欲以物質形式,並以視覺再現之方式廣泛出現於市場,則商品文化方能繁榮。

2025年1月16日 星期四

論當代經濟之精神分析

 論當代經濟之精神分析

當代經濟之學,其源蓋出於功利主義之福利經濟。其基本邏輯,謂政府必先廣施福利,則庶民方可放心肆意消費,藉以牽引經濟數據之增長。所謂新自由主義,其倫理之蘊,實則令福利先於市場,而使市場淪為福利之附庸。夫提供福利之政府,其角色甚近於精神分析家溫尼科特所謂「足夠好之母親」。此母於人之嬰孩時期,供足量之乳汁,以饜嬰孩之幾乎全部慾望,予嬰孩以「猶居母腹」之幸福幻覺。

固然,嬰孩需有足夠之幸福感與安全感,方能康健成長。然若政府所為,已逾母親之基本職責,由「足夠好之母親」變為「過分溺愛之母親」,則其於嬰孩成長之害,不言而喻矣。吾今日所盛行之經濟學,乃一種寵溺之經濟學也。其無限寵溺人之本我,而又未能有效建立倫理意義上之「超我」。「超我」者,乃迫使嬰孩成年之倫理之父,乃將嬰孩自寵溺之幻覺中拉回現實之道德力量也。甚憾者,現代經濟學除持續製造幻覺之外,一無所成,其乃一種父親角色缺失之經濟學也。

經濟學家之精神之父,實則乃十九世紀之邊沁、密爾、西季威克諸推崇物質幸福與快樂之人也。然則,歷史上之經濟學(確言之,乃家政之學,Oeconomica)之父,當為色諾芬與亞里士多德。色氏與亞氏於其著作中,藉述「有關財富之學」,勸導希臘公民學會利用財貨以照看自身與家人,成為能夠自我管理、成熟而理性之人。而功利主義之乳母,則將經濟學改造為令人永世不得成年之巨型嬰兒床。簡而言之,現代經濟學無父,乏陽剛之氣。其精神之源,乃哭哭啼啼、毫無力量之怨婦也。甚或可謂,今日之經濟學本身,已淪為某種精神疾病矣。

論尼采未躋最哲之林

 論尼采未躋最哲之林

尼采之才敏銳,固不容置疑。然欲列於最哲之林,則憾焉。夫最哲者,揆理度勢,當為不可駁詰之真理探求者也。鄙意以為,可謂不可駁詰者,柏拉圖、亞里士多德、奧古斯丁、阿奎那數子而已。尤以亞氏與阿氏為甚,其思辨與論述,非藉零星史象之綜合與實證,乃直溯超乎歷史經驗之真諦,其論述之法,可謂大巧不工,重劍無鋒。亞氏之謂人為城邦之政治動物,阿氏之謂自由貿易當與公平價格並行不悖,此等直指本質之論,足令其名垂青史。

至若尼采,其斥基督教,每措辭峻切,以生動之筆觸,激昂之情懷,揭儒化、教條化之基督教如何導人沉淪。然於破而後立之建設性論述中,尼采則未見高明。卡爾·洛維特嘗一語中的,謂尼采之永恆回歸論,於某種程度復興古希臘之循環宇宙觀,然其鼓吹「意志不朽」之說,實乃對基督教上帝不朽信仰之概念偷換(究其本質,仍帶基督教色彩)。洛維特以為,此正顯尼采具現代人之自欺欺人之虛偽特徵。

設若尼采初衷果欲提出建設之論,則鄙意以為,彼恐難免落入亞氏等古典思想之窠臼,此於標榜先鋒與原創之尼采而言,殆難以接受。故其唯有合前三哲時代之循環宇宙觀,與德意志浪漫主義傳統及叔本華之某些觀點,強為之說,以立所謂原創之論。吾以為尼采實與盧梭之流相類,內皆懷慕現世之虛榮,其別在於求之而得與求之而不得耳。

人生有何意義?

人生有何意義?

人生是否有義,古今賢哲多有探討。然則,此問似淺實深,易道難行。吾觀之,人生之義,全繫於人心之信。信其道,則道為義;信其神,則神為義。若無所信,則終日惶惶,徒勞無功。

近代以來,世人多疑神疑鬼,執著於自我感覺。此乃因西方自十六世紀以來,崇尚感官體驗,人皆以自我為中心,遂使理性之神與創世之神皆失其位。人既非神,亦非聖,空餘一具皮囊,徒然追問人生之義。

此等追問,實乃虛無主義之表現。虛無主義者,以自我為中心,不相信任何超越自我的價值。然則,若無超越自我的價值,人生便無所依歸,終將墮入虛無之淵。

欲治虛無主義之病,當重拾傳統。或歸於基督教,或歸於古典主義,皆可。唯獨不可執著於自我,更不可妄問人生之義。

簡言之,人生之義,不在於問,而在於行。行其道,則義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