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著批文進天堂:當信仰也需要「邊檢」
上帝若想在中國境內跟外國人開個會,恐怕也得先填好幾份申請表。國家宗教事務局的新規,將外籍人士的宗教活動鎖進了特製的「保險箱」。你想集體禱告?請先證明你「對華友好」。你想交流心得?請確保你沒有「不良紀錄」。這不是在維護宗教,這是在為靈魂設立紅綠燈。
新規中列出的「十一宗罪」簡直是全方位封堵。不能私自講經、不能發展教徒、不能發宣傳品,連網上發個宗教笑話都可能觸法。這套邏輯非常「唯物」:信仰可以有,但必須是「獨立自主自辦」的。換句話說,你可以信主,但主必須聽支部的。官方最恐懼的,從來不是神,而是那些不歸他們管的「組織」。
歷史是一面鏡子。從古羅馬要求基督徒向凱撒祭拜,到如今要求外國宗教「專場申請」,權力的底色從未改變:極度的不安全感。統治者最怕有一種力量,能讓人在恐懼與利益之外,還有另一種精神的歸宿。對於那些在中國境內的外籍人士來說,這份細則是一張通告:你的上帝可以進門,但祂的嘴巴必須貼上封條。這是一場諷刺的交易:你可以擁有天堂的門票,但門票的副卷得交給宗教局存查。
根據中國國家宗教事務局於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佈、同年 5 月 1 日實施的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國人宗教活動管理規定實施細則》(簡稱《實施細則》),外國人在中國境內不得進行以下 11 類涉宗教活動 :cna+2
外國人禁止進行的 11 類涉宗教活動
干涉支配事務:干涉和支配中國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宗教活動場所的事務,干涉宗教教職人員的認定和管理 。beijing
成立宗教組織:成立宗教組織,設立宗教辦事機構、宗教活動場所或者宗教院校 。beijing
宣揚極端思想:宣揚宗教極端思想,支持、資助宗教極端主義和非法宗教活動,利用宗教破壞中國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宗教和睦與社會穩定 。beijing
擅自講經講道:擅自開展講經、講道或者舉行集體宗教活動 。cna+1
發展教徒委任人員:在中國公民中發展宗教教徒,委任宗教教職人員 。cna+1
妨礙制度實施:利用宗教進行妨礙中國司法、教育、婚姻、社會管理等制度實施的活動 。beijing
製作銷售宣傳品:製作或者銷售宗教書刊、宗教音像製品、宗教電子出版物等宗教用品,散發宗教宣傳品 。cna+1
接受宗教捐贈:接受中國組織及公民宗教性的捐贈 。beijing
組織教育培訓:組織開展宗教教育培訓 。beijing
利用網路非法活動:利用網際網路進行非法宗教活動 。cna+1
其他違法活動:其他涉宗教的違法活動 。beijing
關鍵規範補充
集體活動須專場申請:外國人若要在中國舉行集體宗教活動,必須由國內寺觀教堂提供「專場服務」並備案,或經宗教事務部門批准在臨時地點進行,且僅限外國人參加,不得有中國公民參與 。cna+1
講道須受邀:外國人不得擅自講道,只有受中國宗教團體邀請並經批准後,方可在指定場所講經講道 。cna+1
交往原則:外國宗教組織與中方交往必須符合「對中國友好、在所在國合法、無不良記錄、尊重中國宗教獨立自主自辦原則」等條件 。cn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