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眼執法的荒謬:為什麼官僚最愛永遠抓不到標準的法律
人類社會總有一種天真的迷信,以為現代法規是為了讓社會運轉得像精密機器般順暢。我們總把法律想像成明擺在路邊的理智界線,指引著公平與秩序。直到現實狠狠甩你一巴掌,派來一個手上只有夾板、腦袋只有傲慢的基層環保官員。
香港餐飲界最近上演了一齣黑色幽默:人稱鋒哥的餐廳因油煙遭市民投訴,環保署限令三個月內加裝除油煙設備,並撂下一句狠話——裝好後「絕對不能排放肉眼可見的油煙」。當鋒哥追問具體該怎麼改才叫合規時,署方人員展現了教科書級的官僚嘴臉:「我係負責檢控你哋嘅啫,你哋自己負責點樣改,我哋係唔會教你哋嘅!」
更絕的是當鋒哥追問具體數值標準時,得到的答案簡直讓人懷疑人生:「冇嘅,我哋環保署每一個同事都受過專業訓練,肉眼都睇到㗎喇。」
鋒哥只好乖乖停業三日、砸錢大肆改裝。結果驗收當日,官員大駕光臨,僅憑肉眼隨便一瞄,直接判決「不合格」。翻開香港的《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確實規定不能排放「清晰可見油煙」,但甚麼叫「可見」?法例與牌照指引從頭到尾拿不出任何科學數據,全憑官員當天的心情與視力決定。
人類歷史本質上就是一部權力機構利用模糊法規來奴役百姓的紀錄。當一個政府拒絕制定客觀的量化標準,把合規權力交給官員的「肉眼」時,他們根本不是在保護環境,而是在製造一場永遠洗不清罪嫌的敲詐勒索。如果標準隨人喊打,那麼沒有人是合格的,所有人都只能永遠跪在權力的恩賜之下。
甚麼是法治?法治是遊戲規則清清楚楚。甚麼是人治?人治就是拿著雞毛當令箭的肉眼執法。當官員把主觀的審判權包裝成專業訓練時,你開的早已不是餐廳,而是一間隨時準備被勒索的收容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