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3日 星期四

馭吏論 (清) 儲方慶



馭吏論

儲方慶(?—?),字廣期,號遁庵,一號遁安,江南宜興人。康熙六年(1667年),與兄善慶同中丁未科進士,任清源縣知縣。


現在最大的問題就是胥吏(衙門裡的小吏)! 他們太囂張跋扈了,跟官老爺一樣。士大夫(讀書人、有地位的人)都得對他們低頭,順著他們的意思。小老百姓被他們欺負、榨取,卻無處申冤,最後只能含恨而死。大家對胥吏的怨恨已經很深了!

為什麼會這樣? 因為我們管理胥吏的方法不對,胥吏一點都不怕!一般人當胥吏,都是鄉里間最狡猾、最不好惹的人,他們不肯老老實實種田,才會來當胥吏。他們做的事情本來就和一般人不一樣。

以前的皇帝管理胥吏,比管理百姓嚴格多了! 現在的胥吏,如果犯了法,上面的人只會拿他們跟官老爺比。官老爺有罪,頂多是革職;胥吏有罪,只是革役(也就是換個地方當胥吏)。胥吏的差事,怎麼能跟官老爺的職位相比呢?官老爺當官,不是祖上留下來的,就是自己辛苦幾十年才得到的,非常不容易!如果犯錯被革職,之前的努力就都白費了!所以官老爺都很珍惜自己的官位,朝廷也能用這個來威脅他們。

但胥吏當差,不過是交幾十兩、幾百兩銀子給官府而已! 如果犯錯了,頂多是損失這些錢。如果沒事,就能為所欲為,榨取百姓的錢來養肥自己!而且他們所謂的「犯錯」,也不是像官老爺那樣被除名,永遠不能再當官。所以胥吏一點都不珍惜自己的差事,朝廷想用這個來約束他們,根本不可能!

朝廷以前也曾想過要整治胥吏,也設立了年限,規定他們當差的年限。 但是胥吏的名字不像讀書人一樣會被記錄在冊,可以一一查核。他們早上被革職,晚上可能又換個地方當胥吏!實在不行,還可以讓自己的子弟接班!官老爺用人,只求順手好用,哪有空去查他們的底細?朝廷雖然設立了嚴厲的法律來糾正他們,但人們也怕得罪他們,不敢舉報。所以,革役的辦法根本嚇不了那些厲害的胥吏!

我認為,胥吏的差事不能輕易革除,但胥吏的奸惡行為又不能放任不管。 如果只用貪污罪來懲罰他們,又會增加法官的負擔,而且沒有嚴加審問,胥吏當然不會害怕!小老百姓怕胥吏的報復,所以只能乖乖聽命。

我認為,胥吏最怕的就是死! 他們之所以敢欺負百姓,就是認為自己就算犯了貪污罪,也不會被判死刑!所以才敢如此肆無忌憚!

朝廷要禁止他們的奸惡行為,就要讓他們知道害怕什麼! 這樣他們或許還會收斂一點。但是也不能隨便就判他們死刑!最好的辦法是,對於他們的小錯,就寬恕他們,保全他們的性命。對於那些罪大惡極的,就要依法懲辦,以儆效尤!就算遇到特赦,也不能輕饒!胥吏就算再壞,也不會像盜賊一樣,連死都不怕吧?



訪懲衙蠹之法疏

張惟赤   字侗孩,號螺浮,浙江海鹽人,順治十二年,登進士,授工科給事中。

衙門裡的壞胥吏,對小老百姓的危害最大! 皇帝三令五申,嚴厲禁止胥吏作惡,也制定了新的懲罰條例,像是貪污十兩銀子就要被革職,甚至一兩銀子也有新的處罰規定。但是,法律雖然嚴格,胥吏們卻有辦法鑽漏洞,讓朝廷的命令起不了作用。他們貪污了大量的錢財,卻從未被發現!就算被發現了,他們也有各種手段來掩飾、彌補,最後總能逃脫法律的制裁。

他們肆無忌憚地欺壓百姓,完全不把朝廷放在眼裡! 而且,從地方郡縣到督撫衙門,他們都串通一氣,互相包庇。雖然有三年輪調的規定,但他們會改名字、換身份,在這個衙門調到那個衙門,繼續作惡!不是親戚就是子孫,長期盤踞在衙門裡,關係非常深厚,對裡面的情況瞭若指掌!他們會揣摩上官的心思,鑽營各種撈錢的門道,還會勾結訟棍和不良紳士,欺上瞞下,無惡不作

最近,浙江巡撫佟某上書說,他巡查三省以來,一直嚴格遵守朝廷的命令,只有百姓告發,才會去查辦那些壞胥吏。 佟大人在地方上整頓吏治,確實很有辦法,應該能清除一些壞胥吏。但是,我擔心這些壞胥吏整天在上官身邊,勢力很大!督撫、按察使等衙門的胥吏,郡縣官員可能還會巴結他們,怕得罪他們,小老百姓哪敢輕易告發?就算巡按大人查實了,要抓人的時候,也必須經過臬司(提刑按察司)!臬司又會去找刑廳,刑廳根本不知道實情,只好去問本廳的胥吏。本廳的胥吏肯定和這些壞胥吏狼狽為奸,早就串通好了!他們會偷偷通風報信,讓壞胥吏自己編造供詞,把真正的惡行全部隱瞞,隨便捏造一些不相干的罪名來搪塞!

壞胥吏作惡多端,早就惡名昭彰,巡按大人也一定知道他們的惡行,抓人的時候也確實是真憑實據。 但是,到了公堂審問的時候,他們卻大多會提供虛假的供詞,不是名字不對,就是證人說謊,沒有任何實質性的證據!就算問官想要追查到底,也因為查無實據,無法定罪,最後只能不了了之!壞胥吏逍遙法外,更加得意,到處炫耀自己的手段高明,讓大家更加害怕!所以,每次抓捕,反而會增加他們的威望!

當初抓捕的時候,並不是沒有出示告示,鼓勵百姓告發。 但是,近年來,巡按大人抓捕的人犯,往往會先關到府縣的監獄,這樣就很容易被保釋出去!那些壞胥吏穿著體面,大搖大擺地在市面上招搖過市!愚民看到這種情況,以為他們雖然被抓了,但現在卻安然無恙,誰還敢冒著風險去告發他們呢?更何況這些壞胥吏善於鑽營,日後還可能回到衙門,藉機報復,讓告發他們的人傾家蕩產!而且,我還經常看到縣裡的壞胥吏被抓後,反而買通府裡的胥吏,府裡的壞胥吏被抓後,又買通道裡的胥吏,甚至按察司的胥吏!衙門越大,他們就越囂張!很多貪污的案件,告發出來的還不到十分之一二,審問的時候也大多當作沒發生過,或者只是草草了事,罰個幾兩銀子就算了!為什麼呢? 因為皇上有規定,貪污一兩銀子以上就要抄家流放,所以他們一定不會超過這個數額!

上下互相包庇,串通一氣,總之,這些壞胥吏一定不會落得身敗名裂的下場,那麼小老百姓的苦就永遠無法申冤!我請求朝廷嚴令各省撫按,以後必須嚴厲抓捕壞胥吏,不要等百姓告發!抓到之後,先關到迎風廠,然後再發到按察司監獄,絕不允許轉發到府縣,以免被保釋出去!然後立即出示告示,鼓勵百姓補充告發,採訪的內容務必詳實!如果有人捏造供詞,導致審問不清不楚,就要追究其同黨作惡的罪責!抓捕衙門蠹役,必須沒有濫竽充數的,贓款必須很多,受害者必須很多!憑藉真實的供詞,再憑藉百姓的告發,從公嚴審,依法治罪!被抓捕的蠹役絕不允許留在地方,這樣小民就知道壞胥吏是可以剷除的,自然就沒有顧忌,敢於伸冤了!

除了撫按不定時抓捕之外,各級官員更應該自己查察本衙門的壞胥吏!各府廳縣每季都要造具本衙門人員的名冊,並附上沒有訪查過壞胥吏的保證書,一併移送到刑官那裡!刑官要隨時嚴加查察,如有發現,立刻舉報給撫按,撫按就要治本官徇私舞弊之罪!如果刑官隱瞞不報,撫按查實了,就要參奏刑官!如果撫按隱瞞不參奏,科道官(監察官)聽到風聲,也要一併參奏!如此一來,長久累積的壞胥吏就能夠剷除,百姓也能安居樂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