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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4日 星期五

入場券的代價:當「裸猿」出賣了部落

 

入場券的代價:當「裸猿」出賣了部落

《華盛頓郵報》揭露的這份告密信,簡直是一部充滿反烏托邦色彩的企業驚悚片。Meta(當時的Facebook)為了擠進中國市場,竟準備交出靈魂的鑰匙。據稱在2014至2015年間,這家社交巨頭願意讓北京監控內容、打壓異議人士,甚至最令人背脊發涼的是——容許獲取香港用戶的數據。事實證明,所謂「開放連結的世界」是有標價的,而那張支票是用隱私的血寫成的。

從生物學的角度看,「裸猿」是天生的權力攀爬者。我們的基因驅使我們追求擴張與統治。對於Meta這樣的企業,中國那14億人口是終極的生態位。為了奪取這塊領地,企業的大腦完全願意犧牲邊緣部落的成員——在這裡,就是香港人。這是一場原始的交易:用背叛換取保護與准入。當年執行長在 北京霧霾中的慢跑,不只是健身,更是一場卑微捕食者向強大霸主求寵的求偶儀式。

歷史上充斥著那些自以為能透過「參與」來馴服或影響專制政體的西方實體,結果卻淪為其工具。Meta願意開發「總編輯」系統,在「社會動盪」時關閉網站,這在數位時代等同於為自己的客戶修築絞刑架。這暴露了商業模式最陰暗的一面:用戶從來不是客戶,而是作物。如果地主索要一部分收成才讓你繼續耕種,你會毫不猶豫地交出數據。

這種諷刺感厚重到令人窒息。一個在「阿拉伯之春」中把自己包裝成解放工具的平台,卻同時在為東方打造枷鎖。說到底,從封建領主時代至今,人性從未改變,改變的只有監控技術。「全球村」始終只是個行銷口號;現實中,它是一個全球賣場,而你的個人隱私,正是支付給獨裁者的入場費。



2026年4月19日 星期日

數位私刑的演進:從外賣喊話到「復仇女神」的技術碾壓

 

數位私刑的演進:從外賣喊話到「復仇女神」的技術碾壓

當中國家長選擇花錢雇傭外賣員到校門口大喊「某老師縱容霸凌」時,這不單是一則網路新聞,更是社會契約崩潰的哀鳴。我們若將電影《第二十條》、現實中的「外賣喊話」,以及譚劍的小說《復仇女神的正義》放在一起看,會發現一條清晰且令人不寒而慄的演變鏈:正義正從體制的「恩賜」,轉向數位時代的「私刑」。

在《第二十條》中,我們還能看到一種儒家式的溫情與期待——寄望於一個有良知的檢察官,在僵化的法條中為弱者擠出一絲生存空間。這是一種「體制內的微光」,雖然卑微,但至少還相信遊戲規則。

然而,現實中的「外賣員喊話」撕碎了這種幻想。這是底層民眾的「游擊戰」。當學校為了「維穩」而選擇對霸凌視而不見,當法律程序變成一場耗時耗力的官僚迷宮,家長選擇了利用數位時代的服務業進行「社會性羞辱」。這是一種冷硬的幽默:既然法律無法給我公道,那我就用五十塊錢人民幣買你一場「社會性死亡」。

而譚劍在《復仇女神的正義》中,則預言了這場反噬的終點。在一個大數據與物聯網(IoT)無孔不入的城市,原本用來監控民眾的工具,被「復仇者」反過來當作精準打擊罪犯的導航。這不再是口頭上的羞辱,而是物理意義上的清算。

從歷史的角度看,當公權力失能,社會必然回歸「同態復仇」。龍應台曾問「中國人,你為什麼不生氣」,現在的情況是,人們不再只是生氣,而是開始在數位暗角裡磨刀。當法律成為強者的護身符,技術就成了弱者的復仇女神。這場從「喊話」到「技術處決」的演進,正是對體制最辛辣的諷刺。


維度《第二十條》 (電影)外賣員喊話 (現實)《復仇女神的正義》 (小說)
對抗對象僵化的法條與官僚縱容霸凌的學校與體制罪犯、安保漏洞與社會結構
核心武器法律辯論、檢察官良知社會輿論、外賣跑腿業務IoT、大數據、數位足跡
正義本質修正錯誤的法律弱者的無奈反抗 (私刑預演)徹底的私刑正義 (技術型復仇)
情感底色溫暖的希望 (理想主義)心寒的幽默 (現實主義)冷冽的悲憫 (社會派推理)

2026年4月14日 星期二

那隻踩在人類臉上的靴子:我們還在做夢嗎?

 

那隻踩在人類臉上的靴子:我們還在做夢嗎?

歷史從來不是老師,它是一場反覆發作的噩夢,而我們只是不斷地在按下「貪睡」鍵。

喬治·歐威爾當年躲在蘇格蘭荒涼的小島上,一邊咳血一邊寫下《1984》,他不是在給獨裁者寫說明書,他是給人類照鏡子。遺憾的是,鏡子裡的我們,長得並不好看。

歐威爾的深刻不在於預言了客廳裡的監視器(如果他看到現代人花幾萬塊買一支手機塞進口袋自我監控,大概會冷笑出聲),而在於他看穿了:奴役一個民族最有效的方法,不是鎖鏈,而是語言的墮落。當詞彙被縮減,思想就萎縮了。書中叫「新語」,在2026年的今天,我們管它叫「政治正確」、「敘事對齊」或「取消文化」。酒瓶換了,味道還是一樣的辛辣。

我們總愛幻想自己是溫斯頓·史密斯,是那個清醒的叛逆者。但現實是,大多數人更像那些被廉價娛樂餵飽的底層群眾(Proles),或者像結局裡那個崩潰的溫斯頓:坐在咖啡館裡,流著眼淚,發現愛上當權的「老大哥」——不管是政黨、企業還是演算法——遠比獨立思考這種苦差事要輕鬆得多。

反派奧布萊恩是個極致的現實主義者。他明白權力不是手段,權力就是目的。看看現在,歷史被不斷地「修正」以符合當下的風向。歐威爾警告過:「誰控制了過去,就控制了未來。」如果我們為了討好現在而隨意刪除數位世界的「過去」,那不叫進步,那叫慢性自殺。

《1984》最可怕的不是 101 號房裡的恐怖鼠刑,而是當真相變得「主觀」的那一刻。那隻靴子踩下來時,這世界上已經沒有人知道該怎麼喊痛了。

2026年4月9日 星期四

拿著批文進天堂:當信仰也需要「邊檢」

拿著批文進天堂:當信仰也需要「邊檢」

上帝若想在中國境內跟外國人開個會,恐怕也得先填好幾份申請表。國家宗教事務局的新規,將外籍人士的宗教活動鎖進了特製的「保險箱」。你想集體禱告?請先證明你「對華友好」。你想交流心得?請確保你沒有「不良紀錄」。這不是在維護宗教,這是在為靈魂設立紅綠燈。

新規中列出的「十一宗罪」簡直是全方位封堵。不能私自講經、不能發展教徒、不能發宣傳品,連網上發個宗教笑話都可能觸法。這套邏輯非常「唯物」:信仰可以有,但必須是「獨立自主自辦」的。換句話說,你可以信主,但主必須聽支部的。官方最恐懼的,從來不是神,而是那些不歸他們管的「組織」。

歷史是一面鏡子。從古羅馬要求基督徒向凱撒祭拜,到如今要求外國宗教「專場申請」,權力的底色從未改變:極度的不安全感。統治者最怕有一種力量,能讓人在恐懼與利益之外,還有另一種精神的歸宿。對於那些在中國境內的外籍人士來說,這份細則是一張通告:你的上帝可以進門,但祂的嘴巴必須貼上封條。這是一場諷刺的交易:你可以擁有天堂的門票,但門票的副卷得交給宗教局存查。



根據中國國家宗教事務局於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佈、同年 5 月 1 日實施的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國人宗教活動管理規定實施細則》(簡稱《實施細則》),外國人在中國境內不得進行以下 11 類涉宗教活動 :cna+2

外國人禁止進行的 11 類涉宗教活動

  1. 干涉支配事務:干涉和支配中國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宗教活動場所的事務,干涉宗教教職人員的認定和管理 。beijing

  2. 成立宗教組織:成立宗教組織,設立宗教辦事機構、宗教活動場所或者宗教院校 。beijing

  3. 宣揚極端思想:宣揚宗教極端思想,支持、資助宗教極端主義和非法宗教活動,利用宗教破壞中國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宗教和睦與社會穩定 。beijing

  4. 擅自講經講道:擅自開展講經、講道或者舉行集體宗教活動 。cna+1

  5. 發展教徒委任人員:在中國公民中發展宗教教徒,委任宗教教職人員 。cna+1

  6. 妨礙制度實施:利用宗教進行妨礙中國司法、教育、婚姻、社會管理等制度實施的活動 。beijing

  7. 製作銷售宣傳品:製作或者銷售宗教書刊、宗教音像製品、宗教電子出版物等宗教用品,散發宗教宣傳品 。cna+1

  8. 接受宗教捐贈:接受中國組織及公民宗教性的捐贈 。beijing

  9. 組織教育培訓:組織開展宗教教育培訓 。beijing

  10. 利用網路非法活動:利用網際網路進行非法宗教活動 。cna+1

  11. 其他違法活動:其他涉宗教的違法活動 。beijing

關鍵規範補充

  • 集體活動須專場申請:外國人若要在中國舉行集體宗教活動,必須由國內寺觀教堂提供「專場服務」並備案,或經宗教事務部門批准在臨時地點進行,且僅限外國人參加,不得有中國公民參與 。cna+1

  • 講道須受邀:外國人不得擅自講道,只有受中國宗教團體邀請並經批准後,方可在指定場所講經講道 。cna+1

  • 交往原則:外國宗教組織與中方交往必須符合「對中國友好、在所在國合法、無不良記錄、尊重中國宗教獨立自主自辦原則」等條件 。cn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