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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4日 星期五

看起來比較老就無罪:瑞典法庭為掠奪者發明的視覺免責金牌

 

看起來比較老就無罪:瑞典法庭為掠奪者發明的視覺免責金牌

歷史向來是一場充滿黑色幽默的司法障眼法,永遠有一群自詡文明先進的法官,能在成年男子與十三歲女童發生性關係的案子裡,大筆一揮判決無罪,理由居然是個小女孩「看起來比實際年齡老成」。看看瑞典法魯地方法院最近這場讓人瞠目結舌的判決就知道了。一個二十四五歲的男人對十三歲女童下手,結果三位非專業法官組成的多數意見竟然認為:女童外表成熟、又常在半夜在外遊蕩,所以被告「不應該意識到對方未成年」。只有專業法官認為荒謬並堅持應該定罪,指出影片中女孩的稚氣顯而易見,男人本該主動查看證件。然而,這套荒唐的邏輯卻大獲全勝,彷彿只要受害者夠成熟,法律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就會自動失效。

人類基因裡對「尋找藉口以滿足欲望」的本能狡猾,從來沒有在任何時代缺席過。我們的演化本能深植著一種極其擅長自我合理化的機制;當一個成年人滿腦子只想著自我放縱時,大腦便會貪婪地捕捉任何微小的環境線索——一個成熟的妝容、夜晚的步伐、自信的姿態——來安撫自己的良心,證明自己完全沒有違法。我們總愛把西方先進的司法體系浪漫化為正義的絕對堡壘,卻集體失明於官僚法庭為了逃避複雜的道德審判,竟然可以發明出多麼荒誕的視覺免責條款。

龐大的國家司法機器向來最懂這套「把責任推給受害者」的滑坡藝術。寧可檢討一個十三歲孩子的穿著打扮與生活習慣,也不願意承認成年人本該具備的法律底線與基本常識。

我們總是擅長用最高尚的「客觀情境與主觀認知」去包裝每一次司法縱容的無恥,而文明最辛辣的諷刺在於:當一個國家的法律體系開始靠著審視受害者的外表來決定罪刑時,正義女神不僅卸下了眼罩,她乾脆直接閉上了雙眼。

下次當你在新聞裡聽到歐洲法庭做出讓人匪夷所思的判決時,不妨想想那個被法官嫌棄「看起來太成熟」的孩子。在現代文明的荒謬劇場裡,最高級的諷刺永遠不是法律有多麼嚴密,而是當權威想要放過一個罪犯時,他們連一個十三歲的小女孩都可以拿來當作脫罪的替罪羔羊。


海灘上的荒謬保釋金:當司法脫下褲子,把自由還給現行犯

 

海灘上的荒謬保釋金:當司法脫下褲子,把自由還給現行犯

歷史向來是一場充滿黑色幽默的司法鬧劇,永遠有一群花費數百年標榜文明與法治的國家機器,能在警察當場抓獲強姦現行犯之後,僅僅因為一張文書沒跑到,就大筆一揮把強姦犯給保釋放走。看看西班牙華倫西亞最近發生的荒謬案件就知道了。一名二十七歲的無證摩洛哥建築工人在黎明時分的Malvarrosa海灘上,強行扯爛一名二十二歲女性的衣服並進行性侵。四名警員趕到時,犯罪行為正在進行。犯人見狀逃跑未果,甚至一拳把一名警員打到送醫,當場被警察按在沙灘上人贓俱獲。然而,僅僅到了下個星期一,當地的法官竟然批准保釋,將嫌犯直接放回街頭——理由竟然是受害人還沒來得及去法庭親自「確認」正式投訴。當場抓獲、暴力抗法、受害人重創,結果法官的頭腦裡只有文書流程。這根本不是甚麼法律技術問題,這是一個把女性人身安全踩在腳底下的腐朽制度。

人類基因裡對「體制保護」的本能信任,從來沒有在這種冰冷的官僚冷漠面前碎得這麼徹底。我們的演化本能深植著一種對暴力侵犯的直接防衛與公道渴望;當一個無辜者遭到殘酷攻擊時,群體的大腦期待的是立即且明確的制裁。然而,現代的法律體系卻進化成了一座高聳的官僚避難所,法官們躲在無數條繁文縟節背後,用冷血的程序正義來逃避保護人民的真正職責。我們總愛把法治社會浪漫化為弱者的堅固盾牌,卻集體失明於龐大的國家機器往往只在乎自己的行政流程有沒有出錯,至於老百姓的血肉之軀能不能活過明天,根本不在他們的KPI裡。

龐大的司法官僚體系向來最懂這套「用程序卸責」的生存哲學。寧可把一個窮兇極惡的暴力犯放回社區去威脅大眾,也不願意承擔一絲絲行政程序上的瑕疵。

我們總是擅長用最高尚的「正當程序與人權保障」去粉飾每一次司法放縱的狼狽,而文明最辛辣的諷刺在於:當一個法律體系把一張紙的簽名看得比受害者的眼淚還要重時,正義女神不僅被蒙上了雙眼,她根本早就被這個體制給活活架空了。

下次當你在法庭外聽著法律專家高談闊論人權與程序時,不妨去問問那個在海灘上流血的女人,法治究竟給了她甚麼保護。在現代國家的荒謬劇場裡,最高級的諷刺永遠不是壞人有多狡猾,而是當保護你的盾牌變成保護罪犯的護身符時,整個社會還要求你為這場鬧劇鼓掌。


2026年8月15日 星期六

替罪羔羊的流水線:為什麼現代司法總是寧可毀掉一個老實人,也不願碰權貴?

 

替罪羔羊的流水線:為什麼現代司法總是寧可毀掉一個老實人,也不願碰權貴?

歷史向來是一場充滿黑色幽默的荒謬喜劇,永遠有一套自詡公平的司法機器,面對鐵證如山時不去找真正的狠角色,反而把最無辜、最好捏的年輕人推上斷頭台,只因為起訴真正的主謀嫌麻煩、惹不起。看看這場令人憤慨的司法醜聞就知道了:海關在洪志謙家中搜出可卡因,通訊紀錄清清楚楚顯示幫忙代收包裹的健仔毫不知情;然而,檢控部門卻上演了一齣荒誕大戲,放過證據確鑿的洪志謙,反而將所有的罪名全部砸在每天日夜兼職、辛苦求學的健仔頭上。

健仔是那種認真生活、靠著勞力討生活的普通年輕人:白天在職業訓練局讀書,夜晚到拉麵檔打工,每個月賺著萬把塊辛苦錢。如果他是販毒集團的一員,何須過得這般日夜顛倒、捱更抵夜?然而,官僚體系才不管甚麼底層掙扎。洪志謙的弟弟隨後幫健仔聘請了一名大有來頭的「訴訟經理」——一個底案累累、犯過強姦與搶劫的黑道師爺,三寸不爛之舌把健仔坑進了認罪協商的陷阱裡,用健仔的罪名換取了洪志謙的脫身。

法官在庭上看不下去,公開質疑律政司為何放著真正的主犯不告,非要拿健仔祭旗。檢控官竟然大言不慚地丟下一句「睇陪審員點判囉」。法官氣得直言這種指控簡直荒謬絕倫,深怕把法庭拖入司法不公的深淵。即便如此,律政司依然一意孤行,最終靠著五比二的陪審團裁決,硬生生將一個無辜青年判處了二十三年重刑。若不是健仔的父親退休前在大律師樓當過派遞員,憑藉著一絲人脈與警覺申請法援上訴,這場由體制聯手打造的冤獄恐怕就要悄悄吞噬一個年輕人的一生。

人類基因裡對權力盲從與欺善怕惡的劣根性,從來沒有在現代法庭上消失過。我們的演化本能總是追求最省力、最不具威脅力的生存策略:當整個司法體系喪失了追求真相的勇氣時,找一個沒有背景、最好欺負的老實人來頂罪,就成了官僚體系掩蓋無能最省事的捷徑。

我們總愛陶醉在法治精神的神話裡,天真地以為法律是保護善良的最後防線。然而,權力遊戲的殘酷真相卻是:當公器落入傲慢的官僚手中時,法律往往成了權貴的免死金牌,而平民百姓的命運,不過是他們桌上隨手可棄的棋子。

下次當你聽到大律師們在法庭上慷慨激昂地談論程序正義時,不妨看看坐在被告席上的是誰。在現代司法的荒謬劇場裡,最可怕的從來不是街頭的罪犯,而是穿著法袍、親手把無辜者送入深淵的龐大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