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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5日 星期六

路燈下的荒誕:當司法開始憐憫掠食者



路燈下的荒誕:當司法開始憐憫掠食者

這宗震驚台馬的命案定讞,結果是一場對人性認知的巨大嘲弄。法官將麻繩套頸、暴力性侵、導致空氣栓塞死亡的慘劇,定義為「非預謀」的臨時起意。這種司法上的「溫柔」,對於在冰冷後車廂斷氣的女大生,以及在遠方哭乾眼淚的母親來說,無疑是第二次的處決。

從生物行為學來看,梁育誌的行為並非「失控」,而是典型的「狩獵」。一個月前的失敗嘗試,顯示了他對目標的篩選與狩獵路徑的熟悉。麻繩不是裝飾品,那是捕食者的工具。然而,現代司法似乎陷入了一種近乎病態的「教化迷信」。法官相信長期的監禁與輔導能讓一頭狼反省自己為什麼愛吃肉,卻忽略了人性深處有些黑暗是天生的、是結構性的,而非後天補償所能逆轉。

歷史告訴我們,正義的本質是為了維護群體的安全感。當司法體系過度保護加害者的「人權」與「更生機會」時,它實際上是在稀釋社會的契約精神。對法官而言,這只是一份卷宗、一個數學模型下的判決;但對受害者家屬來說,這是一場永無止盡的「砧板體驗」。這種法律與常民情感的斷裂,正是社會信任崩塌的開始。

現在,案發的那條路每隔四十公尺就有一盞路燈。這就是人類最典型的補償心理:在慘劇發生後,試圖用物理的光明來掩蓋制度的陰影。我們點亮了道路,卻點不亮司法那冷冰冰、脫離現實的邏輯。

法官說加害者還有機會「停下來」反省,但他們忘了,那位馬來西亞女孩的人生,早已被永久地按下了停止鍵。文明的進步不該是盲目的寬恕,而是要有能力辨認出那些無法被教化的純粹邪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