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0日 星期二

豕之悖論:文化排斥與生物誤解

 

豕之悖論:文化排斥與生物誤解

豕(豬)者,人類史上最弔詭之畜也。或視之為珍飈之極、農牧之利;或斥之為污穢之源、神明之禁。此非徒口味之辨,實乃集生態、貨殖與宗法於一體之糾葛也。

排斥之由 觀乎史乘,禁食豕肉者以中東為甚,見於猶太、伊斯蘭之律法。世人多謂此乃古人防疾之方,然考諸史實,其說未必盡然。羊、牛之屬,亦多染疫,然其肉未見斥,唯豕受禁。

人類學家察之,實乃環境與生計使然。豕本林居,無汗腺,必賴陰涼泥水以散熱。古時中東森林日稀,氣候愈燥,畜豕漸成奢靡。且豕不食草,必與人爭糧。於資源匱乏之地,畜豕乃生計之累。歲月遷流,習俗成自然,由利害之辨轉為口腹之惡,終成天道之規。

為豕一辯 然豕果應受此惡名乎?就生物之理言之,其所謂「污穢」者,實乃人為圈養之過。若處清涼林下,豕實乃潔淨之獸。其臥泥中,非好臭也,乃無汗腺者自涼之法也。

於東亞、歐陸之邦,豕以利農稱。其能化殘羹為精肉,產出至豐。中土文字,「家」字從「宀」從「豕」,足見無豕不成家,其利生民久矣。

結語 豕之受斥,非其本性之罪,乃其生理之需與客觀環境之衝也。豕之為寶為寇,不在豕之本身,而在夫牧者之鄉土與其歷史之變遷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