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劫案:當犯罪成為了一種社交貨幣
如果你想看見文明的終局,別去尋找戰火與廢墟,去看一眼格里姆斯比(Grimsby)的青少年吧。他偷了一輛摩托車,錄下影片,上傳到追求多巴胺的影音平台。對他而言,這不是犯罪,這是社交遊戲裡的一次「升級」。英國數據顯示,去年過半的偷車疑犯未滿 18 歲。我們終於來到了一個「真實性」與「財產權」都必須讓位於「線上流量」的時代。
這種荒謬感讓人窒息。苦主自己當起偵探,在網上找到了賊人炫耀罪行的影片,甚至列出了名單交給警方,卻換來一句「證據不足」結案。這簡直是官僚失能的教科書。另一邊,一名父親眼睜睜看著自己孩子價值 6,000 英鎊的愛車,在網路上被賤賣成 300 英鎊的電子廢鐵。平台端出一副「我們正積極刪帳號」的表演性責任感。這是一場由早就不想維持社會契約的機構,所帶頭玩的一場爛仗。
這不只是「青少年犯罪」,這是社會過度追求「關注度」、徹底拋棄「責任意識」後的必然結果。當年輕人發現國家機器反應遲鈍,且同儕將「病毒式傳播」視為唯一價值,犯罪就不再是偏差,而是一種生存策略。他們在玩一場以「讚」為貨幣、以「零懲罰」為規則的遊戲。
我們正目睹秩序基石的剝落。當受害者成了業餘偵探,而罪犯成了內容創作者,我們已經進入了「後文明」階段。警察承諾會增加資源,但對於一個將竊取鄰居生計視為娛樂的世代,再多經費也補不回那個集體道德的破洞。我們損失的不只是汽車,更是對「行為必有後果」的基本認知。而在這一代人的眼裡,這或許才是最荒誕的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