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0日 星期四

未償付的債務:論對已開發國家徵收人才流失稅的必要性

 

未償付的債務:論對已開發國家徵收人才流失稅的必要性

數十年來,印度和菲律賓等發展中國家一直面臨人才外流的現象—醫生、工程師、科學家等最優秀的人才紛紛移民到富裕國家,這被稱為人才流失。儘管接收國慶祝這批人才的湧入,但人才輸出國卻面臨嚴重的赤字。現在是時候將這種龐大的人力資本轉移視為一筆未付清的經濟債務了。我們提議對目的地國家或其僱主徵收人才流失稅,以確保全球公平,並補償發展中國家所做的犧牲。

人力資本的隱藏成本

徵收此稅的主要理由很簡單:償還投資。這些「卓越」的個體並非偶然誕生,他們是國家大量、強制性公共支出的成果。貧窮國家的納稅人資助了他們的公共衛生、接受了補助的高等教育以及基礎設施建設。當一位專業人士畢業後立即移民時,貧窮國家為這位高價值個體承擔了全部生產成本,而富裕國家卻獨享了所有長期利益(未來的稅收、創新和經濟產出)。儘管支付給移民個體的薪資很高,但這並不足以補償輸出國公共財政最初的投資。

犧牲統計學優勢

失去一位卓越人才不僅是預算問題,更是對國家未來的深刻犧牲。統計學事實是,只有龐大的人口規模才能產生足夠的樣本,從而孕育出真正稀有、世界級的天才—即所謂的「精英中的精英」(creme de la creme)。當富裕國家招募這些頂尖人才時,它剝奪了發展中國家獨有的統計學優勢,稀釋了建立世界級研究和創新中心所需的關鍵人才群體。這種系統性的專業知識流失阻礙了經濟發展,使貧窮國家永遠依賴外國專業知識,無法解決自身的複雜問題。

結論:全球公平的強制要求

目前的體系並不公平;這是一種補貼式的招募形式,它使利潤私有化(歸富裕國家和個體所有),同時將損失社會化(由貧窮國家的納稅人承擔)。實施適度的人才流失稅將達到兩個目的:提供必要的補償,以重建受損的公共部門;並迫使富裕國家認識到人力資本遷移的真實經濟成本。這並非懲罰個人,而是為了建立全球經濟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