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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日 星期二

屠夫的保證書:戈登與蘇州殺降事件

 

屠夫的保證書:戈登與蘇州殺降事件

歷史很少是關於崇高信念的角力;更多時候,它是一場充滿了違約、逃避與偽善的骯髒交易。查爾斯·戈登(Charles Gordon),這位曾被太平軍視為蘇州投降「保證人」的英國軍官,為我們上了一堂關於「策略性消失」的高階課程。他曾對納王承諾,只要交出城門,就能確保百姓免受劫掠。然而,當鮮血開始四濺、城市化為修羅場時,這位高貴的保證人人在哪裡?他極其「精明」地選擇了離開,遠赴無錫,彷彿只要沒親眼看見屠殺,自己的手就不會沾上血跡。

戈登事後留下的備忘錄,簡直是自我美化的傑作。他聲稱自己一無所知,說自己曾嘗試阻止搶劫,卻受制於清軍的阻撓。這套劇本寫得真是得體,畢竟對一個深諳塑造個人傳奇的人來說,責任永遠屬於別人。當時的報紙《中國之友》看透了這一切,直接抨擊戈登的「不作為」本質上就是一種共謀,他利用太平軍的信任完成獻城,隨即又拋棄了防護責任。戈登或許不是親手拿刀的屠夫,但他卻是那個遞刀的人,並在事後用一張漂亮的名片證明自己「並未在場」。

這不僅僅是一個人的道德潰敗,這是西方干預他國內政時,那種揮之不去的傲慢與脆弱。太平軍領袖信了戈登,結果換來了滅頂之災。當清軍撕毀協議時,戈登的第一反應不是拔刀維護尊嚴,而是寫封信給李鴻章,然後轉身走向崑山。這再次提醒我們:在權力的賽局裡,「第三方擔保」往往是第一個跳船的。戈登留給蘇州的遺產,不是秩序的維護,而是外國人的信譽破產,以及一個旁觀者在歷史屠場前,那種令人作嘔的沈默。




針對蘇州殺降事件中戈登的角色,根據所提供的《中國之友》刊載之戈登備忘錄及該報刊發的述評,重點摘要如下:

一、 戈登在事發期間的行動與失職

承諾履行失敗: 戈登曾向納王承諾,只要他控制一座城門,便能保證苏州免受劫掠。然而,最終苏州仍遭到焚掠與屠城。

關鍵時刻缺席: 儘管戈登自稱為受降保人,但在投降儀式進行期間,他並未監督協議的履行,反而主動提出要離開苏州前往無錫。

不作為的疑點: 戈登在獻城前急於指揮部隊離開苏州,被《中國之友》質疑是為了規避責任並尋求退路。在受降發生突變後,他也未留在苏州進行進一步交涉,而是選擇前往崑山,僅留下一封短簡給李鴻章。

對「程將軍」的態度: 戈登事後雖對程學啟的撒謊行為表示憤怒與排斥,但在事發當時,他對程學啟提供的部分資訊卻表現出輕信,並未採取強硬手段挽回局面。

二、 《中國之友》的觀點與批評

對戈登的質疑: 《中國之友》認為戈登雖然可能沒有主觀的「騙降」意圖,但他利用太平軍對其信任實現獻城後,隨即逃避履行保人責任,這種「不作為」本質上即是一種欺騙。

缺乏榮譽感: 評論指出,戈登在面對清軍的屠殺時,並未展現出真正的軍人氣概與榮譽感,選擇成為清方「奸佞小人」的同謀。

外國人的信譽危機: 太平軍將領對外國人感到憤慨,認為外國人與清朝(滿洲人)一樣不講信義,欺騙了他們;此舉讓作者感到身為外國人的羞愧。

三、 戈登的自我辯解

備忘錄內容: 戈登在備忘錄中強調自己當時並不知情,聲稱在納王府期間曾阻止清兵搶劫,並在清晨派人求援但遭到清軍阻攔。

事後的反應: 戈登的所有抗議與辯解,皆發生在海內外英文媒體輿論譁然之後;在他個人的原始紀錄中,並未提及在事發當時曾做出任何挽回的努力。

綜合上述,戈登在該事件中的角色備受歷史輿論批評,被視為未能履行保人責任,且在事件處理上存在刻意推諉與逃避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