噫!臺北有一阮姓老嫗,年近古稀,忽欲往銀行匯款十七萬。行員見其神色有異,遂通報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
警員葉思廷、馬家俊聞訊趕至,詢問阮嫗緣由。嫗曰:「吾與港星梁朝偉有婚約,此款乃其經紀人索要,為其來臺住宿之費用。」警員聞之,不禁莞爾。
阮嫗自言,於香港識得梁朝偉之經紀人,後與梁朝偉於網路朝夕相處,遂生情愫。經紀人日前告知,梁朝偉來臺住宿費用需先墊付,日後歸還。
阮嫗初欲匯款,後又改口欲提領現金購買蘋果商店卡。行員察覺有異,遂報警求助。警員檢視阮嫗手機對話紀錄,並撥打對方電話,皆無回應。
警員苦口婆心,向阮嫗宣導此乃常見之假交友詐騙手法。然阮嫗執迷不悟,堅信梁朝偉對其情真意切。
警員無奈,遂與行員聯手勸說。歷經一番唇槍舌戰,阮嫗終被說服,放棄提款,悻悻而去。
有好事者作詩曰:
古稀老嫗戀明星,
網路情緣夢不成。
十七萬金欲相贈,
警員苦勸始夢醒。
或曰,此乃老嫗一時糊塗,不必過於苛責。然亦有智者言,雖情愛至上,然防人之心不可無。若輕信網路之言,豈不自尋煩惱乎?
嗚呼!此案雖小,卻折射出網路交友之風險,防詐騙之重要。願天下有情人,皆能擦亮雙眼,明辨真偽,方能覓得良緣,免受欺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