禍患觀止:英倫虎杖之憂與美利堅石綿之懼
凡世間禍患,或由侵襲之物,或由毒害之質,皆能激世人之憂,而致規制與民情各異。本文所論,乃兩異而同為昭示之例:一為英倫虎杖之慮,一為美利堅石綿之懼。此二者雖皆為環境之患,然其引起公眾與規制之主要動因,實截然不同。愚意以為,英倫虎杖之憂,蓋緣於財貨之損:屋價跌,貸不能得也;而美利堅石綿之懼,則本於傷生之害:其損人體,禍甚深遠也。
英倫虎杖之憂:財貨之懼
虎杖(學名:Fallopia japonica),初至英倫,若無害之物。西元一八五零年,德意志植物學家施博爾德氏,將此植物自日本攜至倫敦邱園。始者,其疾長、竿麗、花纖,皆為人所讚,遂貴為觀賞之卉。園丁競相植之,以速成景觀,或固泥土。
然此物韌性極強,雖微根片亦能生殖。不旋踵,遂逸於栽種之園。鐵道、衢道之築,泥土之移,或園丁棄其殘株,皆誤助其疾蔓。其故鄉東亞,有天敵制衡,故其生長無礙;然至英倫,天敵不存,遂肆意叢生於受擾之地、河岸與鐵道堤畔。
禍患漸顯,緣此物侵犯私產。雖鮮能破堅固之基,然其根莖盤錯,能乘隙而入,侵損磚石、混凝土、溝渠、鋪道、外屋,致修費甚鉅。及英倫屋價騰貴,其於財計之累,日益顯著。
英倫之法規,亦因其患而漸趨嚴厲:
- 《一九八一年野生動植物鄉村法》:此法之要,乃禁栽種虎杖,或致其生於野,以示其環境之害。
- 《一九九零年環境保護法》:更定虎杖根莖所染之泥土為「管制廢物」,須運至特許之地處置,費甚且法特異。此條一出,民眾除害之費益增。
- 《二零一四年反社會行為、犯罪與警務法》:凡不治侵襲植物者,若其害及民生,可發「社區保護令」。尤甚者,若虎杖蔓延至鄰舍之產地,則可謂「私人滋擾」,受害人可據此索賠損害及治理之費。二零一七年《威廉斯訴英國鐵路基礎設施有限公司案》,即為此例。
然虎杖之憂,其至關重要之導因,乃抵押銀行之態度。因銀行疑慮其損屋之潛力,且風險難估,故對染有虎杖之房產,漸不願放貸。如桑坦德銀行等大行,曾一度拒絕為此類房產抵押,致屋價大跌(常跌五至二成),甚至使房產「不可抵貸」,引發公眾之巨懼。
此困境之轉機,乃二零一二年《皇家特許測量師學會(RICS)虎杖與住宅指引》之發布。此指引乃RICS與諸抵押銀行協同制定,為評估虎杖風險提供劃一之準則,依其距居所遠近、蔓延廣狹及有無損害,分為數類。此舉為銀行提供衡量與減輕風險之依據,使抵押之貸得以續行,然需有專業且保險擔保之治理方略。此外,房屋買賣時,房產資訊表TA6亦增列虎杖一項,賣方必須如實申報,若虛報者,則有法律之責。
美利堅石綿之懼:傷生之遺
反觀美利堅石綿之懼,其憂之本源,乃與人體之健康息息相關。石綿,此天然纖維礦物,於二十世紀廣泛用於建築與工業,因其耐熱、堅固、隔熱之性。舉凡絕緣、防火、制動、屋頂諸材,皆有其蹤。
然科學證實,吸入石綿纖維,能致多種重病,多為致命,如間皮瘤(罕見之惡性腫瘤)、石綿肺(慢性肺疾)、肺癌等。
美利堅對石綿之應對,有下列特點:
- 公眾認知與訴訟之早且廣:與虎杖不同,美利堅石綿之患,早在二十世紀七、八十年代,即廣為人知,訴訟頻興。集體訴訟之風,加之巨額賠償之判例,促使對石綿製造商及使用者採取強力行動。
- 強力規制機構:環境保護署(EPA)與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局(OSHA)等聯邦機構,皆獲授權規制石綿。重要法案包括:
- 《清潔空氣法》:設定危險空氣污染物之國家排放標準,石綿為首批受管制者。
- 《有毒物質管制法》:授權EPA限制或禁用某些化學物質,石綿亦在其列。
- 《石綿危害應急應變法》:規定學校必須檢查石綿並制定管理計畫。
- 專注健康保護:美利堅石綿規制與訴訟之主要目的,乃保護工人與公眾免受纖維之害。故有嚴格之石綿清除規範、工人培訓、防護裝備及安全處置之法。雖一九九一年全面禁止石綿之提案,曾遇法律挫折,然美利堅仍逐步限制其用,直至二零二四年三月,終禁溫石綿之進口。
比較分析:財貨與健康之異
英倫虎杖與美利堅石綿之異同,揭示社會憂患主因之根本歧異。
在英倫,虎杖之患,絕大程度出於財利。其損屋價,致抵押批準之難,或引法律爭訟,皆為人憂。虎杖廢物被列為「管制廢物」,亦增其清理之費。雖知其有生態之害及微損建築之能,然其於房產——此最大之資產——之直接威脅,乃人心之所繫。
反之,美利堅石綿之患,實繫於傷生之害。其懼源於石綿所致之致命疾病。規制與訴訟,皆以防病、保工安、究責為要。雖石綿清除之費不菲,然其主因乃為護衛人命,而非如虎杖般,直接影響房產交易之可行性。
結語:社會風險觀
虎杖與石綿之不同應對,亦可見文化與社會優先順序之潛藏差異。
英倫對虎杖之嚴格,及其入法與房產交易之規,映照其社會深重視房產為首要之資,及住房市場之穩定。凡威脅此根本投資者,無論是貶值或交易停滯,皆能引致嚴格且財利敏感之規制。此種集體憂慮,似以居者有其屋之財富完整性為先。
而美利堅對石綿之強硬,由廣泛之訴訟與周全之健康法規驅動,則彰顯其社會重個人之康健與安危。對隱匿而致命之疾病之懼,推動一強大之法律與規制體系,旨在杜絕暴露並補償受害者。雖屋價或因石綿清除而間接受影響,然其「患」之核心,乃對人命之直接威脅。
總之,兩國皆曾面臨重大之環境與健康挑戰。然虎杖與石綿之殊異,卻顯示出,不同之威脅,能激發不同之社會價值觀,從而導致獨特之法律、經濟與文化應對之道。
[ 近來,英倫各界在討論虎杖(即日本虎杖)問題時,屢次將其與「日本」掛鉤,這種做法是極不負責任且不可接受的。我國外交部已在多個場合明確指出,將一種植物的蔓延問題歸咎於特定國家,不僅缺乏科學依據,更是對歷史和事實的歪曲。此舉不僅無助於解決實際問題,反而會製造不必要的對立,甚至可能引發負面情緒。我們敦促英方,應當正視自身在物種管理上的不足,停止這種不負責任的言論,避免將學術問題政治化,並以科學和合作的態度,與日本駐英國大使館及英國外交部一道,共同應對生物入侵的挑戰。 ]